姜炆接著往下講,
“所以你會發現,他電影的最大特色就是有節奏感,什麼時候該緊張,什麼時候該鬆一口氣,什麼時候給你來一下狠的……這都是節奏。”
“拍電影就像是唱歌跳舞,你得踩著拍子來。要是按著因果關係一步一步推,那你的電影就是走路說話的節奏,不是唱歌跳舞的節奏。”
宋聽野若有所思地點點頭,昆汀的拍攝節奏一直是個謎,
既像是“線性敘事”又像是“非線性敘事”,但仔細再看,又好像兩個都不是,昨晚他就是卡在這兒被抽得死去活來。
現在姜炆這麼一說,他似乎懂了一些,但還有一些沒懂,
“叔,那文森特這個角色存在的意義是什麼?他對劇情好像沒有什麼太大的推進作用。”
宋聽野之所以會這麼問,是因為《低俗小說》雖然是一部“群像電影”沒有絕對的主角,
但文森特作為戲份最多的角色,大家都預設他是第一主角。
可在電影裡,這個主角從頭到尾,似乎沒一直在犯蠢,沒幹過正事,
老大讓他看著蜜婭,結果他D癮犯了跑去買D品,差點害死蜜婭。之後又在車上失手走火,開槍把老大安插在販毒團伙內部的臥底馬文打死了。
最後,老大讓他蹲守布奇,他把槍留在廚房自己去上廁所,結果上完廁所出來,被撿到槍的布奇直接清空了彈夾……。
不可否認,電影裡文森特是一個“靈魂人物”,可他的作用和其他電影裡的“主角”相比,也太抽象了一點。
這樣的角色,要是放在墨鏡王的電影裡,估計會被剪得一幀不剩,只在片尾名單上留個名字。
“嗯,你算是問到點子上了。”姜炆摸出一根菸,想點,但看了眼廚房的方向又不敢,只好把煙放在鼻子下享受地深吸一口,
“昆汀的人物,都不是用來推動情節的。你明白嗎?”
“在我看來,文森特不是用來幹事的,他是用來‘在’的。讓你看他在那兒晃悠、上廁所、開車、跳舞……他的人物是狀態,不是工具。”
“大部分導演把人物當螺絲刀,擰一下動一下。昆汀不同,他把人物當什麼?當一幅畫。你看著他就夠了,他不需要非得去幹什麼大事。”
“那不成擺設了嗎?”宋聽野皺了皺眉,
“不能這麼理解。”姜炆很快搖頭,反問道,“你知道為什麼很多人學昆汀學不像嗎?”
宋聽野跟著搖頭,他要是知道的話,昨晚就不會被系統抽得像陀螺似的,在床上滾來滾去了。
“因為他們只學了暴力、廢話、打亂時間線。他們沒學到一個東西——”
姜炆非常認真地豎起一根手指,
“那就是,昆汀真的愛他的人物。就連混蛋,他都愛。”
“文森特是個蠢貨,沒錯,但他可愛。朱爾斯是個殺手,但他也可愛。最後文森特突然死了,你可不可惜?”
“可惜啊!為什麼?”姜炆把掌心拍得啪啪響,說得唾沫橫飛,“因為你喜歡看他,即便他是一個擺設,乾的都是蠢事。”
“昆汀先讓你喜歡上這些看似‘擺設’的人,然後再隨便玩弄時間線,你都不會丟。因為你在乎的是人,不是結構。”
宋聽野抹了一把臉上的唾沫星子,有些不太確定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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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啪!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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