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酒飲得【完結】》第23頁 掃院子的那幾個女伢兒說的(2)

作者:慕清明·10個月前

“齊員外請坐,可將此中來龍去脈細細說與我聽,許是有什麼誤會。”樊茗如讓齊耀祖在堂內落座,自己也於一把交椅上坐下,打算為瀘川郡王澄清這個誤會。

擦了擦眼角莫須有的淚,齊耀祖撿了堂下一張杌子坐了,這便開始向樊茗如訴苦。

原來這齊家一直以來便是做酒水客棧營生,從御街到新街共開設了十幾家腳店。腳店向客人提供吃食和歇房,但這些所得錢財畢竟有限,真正讓齊家賺得盆滿缽滿之處便在於酒。

酒乃暴利,故我朝對待酒水買賣極為嚴苛。市井之間可向百姓賣酒的地方有正店、腳店諸般區分。紹興七年,朝廷下詔置戶部贍軍酒庫,臨安府的正店基本皆隸屬於此;而腳店則不可私自釀酒,只能從正店或官庫沽酒。

齊家腳店營生這麼多年,其沽酒之所一直是御街北邊的豐稔樓。誰知今歲入夏之後,豐稔樓突然不肯給齊家賣酒了。齊耀祖無法,只得跑去臨安府其他贍軍酒庫,結果所有酒庫都不肯賣酒給他。

這可把齊耀祖急得直如熱鍋上的螞蟻,腳店若是失了酒酤,基本上就等於是斷了財路,離關門大吉不遠了。

沒奈何下,齊耀祖備了份大禮送與豐稔樓都管,向都管打聽此事。這一問才知,豐稔樓已被瀘川郡王趙珝以買撲的方式取得,郡王特意交待不給齊家賣酒。而城內其他酒庫也都領了鈞旨,要做官家么弟這個人情,遂不予齊耀祖方便。

後來齊耀祖想著要不自己偷偷釀酒算了,可他爹卻攔住了他,直道此事萬萬不可。

本朝對於腳店私自釀酒的處罰十分嚴厲——私造酒僅一升就要受笞杖四十;倘若超過五斗,直接下大獄;超過五石恐怕便要流放了。

齊耀祖一聽這話更為慌張,思來想去別無他法,只得拉下臉皮,登門來求趙清存高抬貴手。

樊茗如知道趙清存買撲豐稔樓的事,她原以為趙清存是嫌自己歲入還不夠豐,還想再多賺些錢。可現在聽得豐稔樓竟然是齊家沽酒之所,她感覺自己好像恍然間明白了蘭郎為何如此。

昔年齊耀祖搶了趙清存相中的一個女人,趙清存心裡不服,這事樊茗如約略聽人說過幾句。今日看來,趙清存此舉確實是在針對齊耀祖了。

思至此,樊茗如也不好再說什麼“定然是個誤會”這樣的話,正沉吟著不知該如何打發對方時,忽見一人邁步入堂,聲音清亮地喚道:“小嬸孃!我小叔叔還沒回來嗎?”

她扭頭一看,來人是個眉目俊秀的少年郎,身著棠苧襴衫,頭戴東坡巾,巾上還簪了朵木芙蓉——是官家趙昚的三兒子趙惇。(注1)

趙惇乃紹興十七年九月生人,至今秋正好十五歲。便是在上月初,他被擢為鎮洮軍節度使,進封恭王。恭王是親王,比趙清存的郡王要高兩級。趙惇知曉父親與小叔的昆仲之情,也發自內心喜歡自己這個小叔,故而與趙嫣一樣,趙惇也會時常跑到郡王府溜達溜達。

他將趙清存喚作小叔叔乃因親眷關係,將樊茗如喚作小嬸孃則純粹是因為頑皮又喜歡。趙清存曾告誡過他莫要如此亂叫,可他是頗為率意的孩子心性,再三交待就是不改,最終也只得由著他去了。

“今日官家為臣子授衣,三哥為何沒進宮去?”樊茗如問道。

“爹爹嫌我呢,我沒得再去他面前討嫌。”趙惇嘟噥著,一屁股坐在堂中另一把交椅上。

見趙惇來了,齊耀祖趕忙起身作揖,又腆著臉想搭話。趙惇卻擺了擺手,沒理他。

樊茗如抿唇一笑:“是你又胡作非為惹官家生氣了吧?”

趙惇面露狡黠神色,狡辯道:“爹爹總說我像他。我要是胡作非為,定然是因為像他!”

樊茗如搖著頭,十分無奈地笑著。

“小嬸孃,我聽說小叔叔收了個女人在他房裡,是真的嗎?他常年不近美色,眼下終於開竅了?”趙惇忽然壓低聲音,促狹地問樊茗如。

“假的,”樊茗如抬手理了理鬢髮,不動聲色地答,“沒說要收。”

趙惇滿臉震驚:“啊?!他糟蹋了人家卻又不肯收人家……這事辦得也太不地道了!”

樊茗如一臉平靜地坐在對面,對此不置一詞。

“我十分好奇,究竟什麼樣的女人能入得了我小叔叔的眼。小嬸孃,你把她叫出來給我瞧瞧吧,”趙惇腆著臉,語氣頗有些撒嬌的味道,“我沒別的意思,我就是好奇。”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