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仙郡?!”
一聽這三個字,凌陽心中猛地一震,如同驚雷炸響。
他對於原著中的許多劫難細節確實記憶模糊,但“鳳仙郡”這三個字,以及其背後那段“米山、面山、金鎖”的故事,卻是印象深刻,難以忘懷。
剎那間,關於鳳仙郡的前因後果在他腦海中飛速閃過:
這西牛賀洲的鳳仙郡,原本是個風調雨順、百姓安居樂業的富庶之地。
一切災禍的源頭,皆源於那郡侯上官氏的過錯。
據載,一日,上官郡侯與妻子發生激烈爭吵,怒火攻心之下,竟喪失了理智,衝到供奉上天的香案前,一把將香案推倒,更將祭祀玉皇大帝的豐盛供品狠狠地踢翻在地,還喚來惡犬,任其啃食散落一地的祭品。
這褻瀆神明、大逆不道的舉動,恰好被巡查人間善惡的天庭仙官親眼目睹,當即飛回天庭,稟明瞭玉皇大帝。
玉帝聞奏,神顏震怒,認為上官郡侯身為一郡之主,不思敬天恤民,反而如此暴戾無狀,不敬上天,其心可誅。
遂降下重罰:於天庭披香殿內,立起一座高達十丈的米山,旁有一雞,令其啄食;又立起一座同樣十丈的面山,旁有一哈巴狗,令其舔食;再設一盞金鎖,旁燃一燭,火焰炙烤鎖梃。
玉帝立下旨言,明言除非那米山被雞啄盡、面山被狗舔完、金鎖被燭火燒斷,否則鳳仙郡境內,永不下雨。
這其中的處罰怎麼說呢,
在現代人看來,或許覺得不過是打翻了供奉、餵了狗,讓玉皇大帝失了面子,懲罰如此之重,未免小題大做,不近人情。
但在古人,尤其是深受儒家思想和天人感應學說影響的語境下,這卻是十惡不赦的重罪。
玉皇大帝,在民間信仰中是至高無上的天庭主宰,超出人間皇帝的存在。
畢竟人間君王有很多,但玉帝只有一個,更別說仙凡有別了。
你當著皇帝的面,把供奉打翻餵狗,這是何等的大不敬?
放在古代,皇帝因此誅你九族都算是合乎法理。
以此邏輯推論,玉皇大帝的地位遠高於人間帝王,其所受的冒犯,自然要承受更嚴厲、更不可思議的懲罰。
此外,古代根深蒂固的因果報應思想認為,“國有災難,必有罪人”,而地方若有持續大災,如連年大旱,那必定是當地主官獲罪於天,上天降下的警示與懲罰。
所謂“天象示警”,便是此理。
因此,在凌陽看來,鳳仙郡這場持續三年、生靈塗炭的大旱,其根源九成以上,要歸咎於那位上官郡侯的狂妄與不智。
能當上一郡郡守的人,絕非無知莽夫,豈能不知“天地君親師”的倫常?豈能不明祭祀上天的莊嚴與重要性?
祭祀上天,那可是重中之重,便是皇帝,那也要規規矩矩地,這郡侯何德何能,敢如此大不敬?
不知者無罪,但這郡侯他是真的不知道嗎?
至於說為何不開倉放糧……凌陽也知其中關節。
古代自戰國以後,為防止地方勢力借賑災收買人心、尾大不掉(如田氏代齊的教訓),中央政權往往嚴格限制地方官吏和豪紳私自大規模賑災。
沒有朝廷的首肯和派遣欽差監督,所謂的“賑災”極易變成一場巨大的利益掠奪——災民逃荒時攜帶細軟、地契,餓得奄奄一息時,一碗粥就可能讓他們再也走不動,然後被迫用財產換取高價糧食,甚至出現利用“育嬰堂”等名義侵吞託付財產的事情。
?何是地此,而然
?嗎度制這守遵要需還,郡仙的外國竺天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