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我用醫術養家糊口》第179章 判決書下來了(1)

作者:一口肥肉都不吃·11個月前

聽到魏小娥的話,林長河寵溺的在她手上拍了拍、

“放心吧,我一個人也能夠養活你跟孩子的,你就安心的在家裡把家給咱照顧好就行。相信我,一定會讓你過上好日子的。”

“嗯,我相信你。”

...............

一夜無話,第二天。

陳向陽依舊是沒有去衛生室那邊,只不過有兩個治落枕的來家裡找他,他也沒好意思說不治。

今天一天陳向陽連大門都沒出,就在家裡待著。

一直到了第二天中午的時候,林改柱帶著幾個穿著制服的人來到了陳向陽家裡。

“你好陳向陽同志,我是縣檢察院刑事檢察科主任,我叫郭向東,這位是縣法院的主任範晨濤同志,這兩位是縣公安局的同志,分別是勞苑傑同志,以及成俊宇同志。

想必你也知道我們今天過來的目的了吧。”

陳向陽跟幾人一一握手後說道:“應該是為了林海波他們的事情來的吧,屋裡請。”

隨後陳向陽帶著幾人走進了院子,張小夢跟林明珠兩人趕緊給眾人拿凳子。

凳子就放在院子裡的大梨樹下面。

本來就是大夏天,屋裡反而沒有院子裡面涼快。

張小夢把熱水壺送過來後,陳向陽就開始給幾人泡茶。

閒聊了一會兒後,郭主任就示意法院的範主任把檔案拿出來。

範主任從自己帶過來的手提包裡掏出一個檔案袋。

開啟檔案袋後,從裡面拿出了一張紙。

“陳向陽同志,我代表法院給你宣讀一下法院的判決結果。”

見陳向陽點頭後,範主任就照著檔案讀了起來。

陝省B市太白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1971刑初第106號

公訴機關:太白縣人民檢察院。

原告:陳向陽,男,漢族,1952年3月10日出生,身份證號.................

委託訴訟代理人:郭向東,檢察院刑事檢察科。

被告1:林海波,男,漢族...........

被告2:林海洋,男,漢族............

被告3:周梅,女,漢族..............

。案一索勒詐敲,案梅周,洋海林,波海林告被與向陳告原

。查調件案開展法依,後案立日7月7年1791於院本

:下如實事定認理審經院本

.............許時02午下日4月7年1791在人三梅周,洋海林,波海林告被,查調經

:為認院本

。條四十七百二第,法刑據

。罪詐敲構人三告被,足充據證件事個整

。下如決判,定規》條四十七百二第法刑《照依,上綜

。元05金罰並,年51刑徒期有判,劣惡節,大巨額數且索勒詐敲因,洋海林,波海林人告被

。年5刑徒期有判,慮考合綜經,極積度態罪認且,歲05過超已齡年其到慮考因,梅周人告被

。效生起日即決判上以

。華國衛:長判審

。立周:員審陪

。軍紅蘇:員審陪

。日9月7年1791

”。訴上行進院法民人級上向日十在可,話的滿不決判案本對你果如,書知通決判的院本是就上以,志同向陳“

。道說後書決判過接向陳”。位各了苦辛,訴上行進會不,意滿很決判的出做院法對我,任主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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