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青峰想起來了。
自己之所以對這個案子模糊,是因為上輩子在這個時間點,他自己也深陷牢獄之災。
那個時候,因為不懂法,陳青峰為了擴大自己的五金加工廠,採購新裝置,於是就在外面找人借錢,可是八零年大家哪裡有錢?
於是陳青峰就透過中間人,許以利息,向不特定的人借了差不多一萬多塊錢,在當時,這已經是一筆鉅款了。
那時候陳青峰算過賬,就算按照年息百分之二十,他幹上一年也足夠把這些錢還上,甚至用不了一年半年就可以。
可是後來二十年,他卻一直在為這件事還債。
因為向不特定的群體集資,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陳青峰也是後來從另外一個南方女富豪的案子上才明白了這個道理。這好像叫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可惜那個時候已經為時已晚,他都已經出獄了,每天為了一日三餐而奔波。
所以這輩子,他的想法是起碼到九零年之前都不會再碰生意的事情,想賺錢,他這輩子有的是機會,股市,樓市,哪個不行?
而眼前最大的機會就是八四年,八五年,長春炒作君子蘭的機會。
所以這幾年的時間,他給自己定下的唯一的目標就是好好種花。
不過眼前還有這麼一件糟心的案子。
陳青峰連忙驅散了腦海中這些亂七八糟的想法。
於是他仔細的回憶著。
回憶著關於竺蘭可案件的一系列過程。
陳青峰是一年之後才在看守所見到了這個傢伙。
那個時候他因為一直申訴,案子還沒有進入審判階段,但是竺蘭可被抓獲之後,只用了幾個月的時間就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了。
首先是因為案情比較簡單,其次就是因為案件的性質比較惡劣,要從重,從快,從嚴的處罰這樣的犯罪分子。
陳青峰依稀記得,這傢伙的案子不只是讓這一家五口人滅門,這麼簡單。
事後,他偷了一輛解放牌卡車,然後在古城的鬧市區打死了一名交警,並且還打死打傷,好幾名群眾,之後就一路駕車逃到了古城西邊的礦區,從那裡又翻保險櫃,偷了不少錢,之後就躲在了西山省長達一年的時間。
直到一年之後,有一名古城這邊的公安人員去西山省那邊出差,在路上一下子撞見了這個傢伙,這才發現這傢伙的線索,隨後才把他緝拿歸案,之後重新帶回了古城。
想著這些事情,陳青峰突然猛地站起來。
他看著東方漸漸發紅的旭日。
猛然想起來很快竺蘭可就要開車大鬧鬧市區了。
想到了這裡,陳青峰頓時坐不住了。
“小陳呢,小陳!”
“局長!”
”?看麼怎子案個這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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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皆口有裡廠在,的錯不是還人為,呀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