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這三起搶劫案,只有第一起案子是最值得研究的。
第二起案件因為涉事的兇手在後來被人在延安路撞見,認了出來,所以也很有調查的價值。
反倒是在古城的案子,犯罪嫌疑人,經手的過程特別順利,因此,倒是沒有什麼追查的價值。
陳清波又仔細看了一下晉原的案例。
當時被搶的出納,就是晉原毛紡廠的職工。
所以這件事會不會有什麼巧合?
春城公安局的同志立刻聯絡到了之前被搶的儲蓄所的工作人員,查閱了資料之後才發現,果然,這個儲蓄所和春城市好幾家紡織廠都有業務往來。
包括春城毛紡廠。
於是陳青峰又把這條線索彙報回了古城市公安局。
“什麼,毛紡廠?等一下我們這就去調查一下!”
接到了電話之後,肖隊長也不含糊。
好不容易發現了重要的線索,於是他立刻找到了和平儲蓄所幸存的女職工。
“對,我們這邊經常有國棉紡織廠,還有毛紡廠的同志來這邊辦理業務……”
“是嗎?那他們大概都什麼時候來?”
“按理說都是每個月十號之前,基本上都是發工資的前一天,不過這段時間,他們連續幾個月稍微晚了一些,這個月拖到了十五號!”
聽到這個訊息,肖隊長心裡咯噔一下。
看來歹徒果然不是奔著儲蓄所。那些小錢去的,因為發生案件的日期剛好是十號!
紡織廠十二號發工資,毛紡廠則是在十一號。
而按照規律,財務科的出納需要在發工資的前一天把錢取出來,然後存在單位的金庫裡。
這一來一去就是個機會。
知道規律的儲蓄所也必然會在這一天準備好大量的現金。
於是肖隊長把自己調查的結果告訴了陳青峰。
陳青峰立刻找到了吳老師,把情報彙報了過去。
“你的意思是說,十號的時候,原本是古城市毛紡廠出納去儲蓄所這邊辦理業務的日子!”
“是!但是這段時間,毛紡廠那邊好像要上報什麼表格,整個財務科都比較忙,所以工資發放的日子就延後了!”
“春城這邊呢?”
“我們這邊問了一下,案發的當天是八號,我們諮詢了一下紡織廠是十二號發工資,和日期對不上,不過春城毛紡廠是九號發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