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鰲拜犯下逆天大罪,實在是應該誅殺。
朝堂之上議論紛紛,有的大臣主張嚴懲鰲拜,以儆效尤。
有的則認為應當寬厚處理,以免引起朝野動盪。
“康郡王,議政王大臣定了鰲拜三十條大罪,如何處罰?”康熙問道。
康郡王傑書說道:“啟稟皇上,鰲拜此人罪大惡極,這是議政王大臣擬定的處罰結果。”
康郡王說罷,呈上一本奏摺。
康熙緩緩地開啟奏章,目光落在上面。
他看到了這樣的奏摺:
將鰲拜處以凌遲極刑,他的親子和兄弟也應當被斬首,他的妻子和孫子被貶為奴隸,家產全部沒收;
而他的族人如果擔任官職或者在護軍之中,都應該被革去職位,每人鞭笞一百下,並被罰穿鎧甲服勞役。
至於遏必隆,則被判處斬監候。
然而,遏必隆能夠俯首認罪,並主動供出:“除了現在已經捉拿歸案的與鰲拜結黨同謀之人,還有羅多、莫洛、白清額等人尚未被拿獲。”
經過議政王大臣會議的勘查和審訊,他們發現遏必隆犯下了十二條罪狀。
他不僅欺騙君主,還耽誤國家大事,在受審時不老實交代事實,把所有罪行都推給了蘇克薩哈和鰲拜,卻聲稱自己軟弱無力無法勸阻。
因此,他們建議將遏必隆革職並處以絞刑,他的妻子則貶為奴隸。
輔國公、大學士班爾善的罪狀共有二十一條,建議將班布林善立即絞死。由於班布林善已經去世,他的妻子也被貶為奴隸。
鰲拜的侄子、在內廷行走的塞本德的罪行,共有六條,建議將塞本德革職並凌遲處死,他的妻子同樣被貶為奴隸。
吏部尚書阿思哈,革職立即斬首;
戶部尚書馬邇賽,革職立即斬首,馬邇賽已死,應拋屍;;
兵部尚書噶褚,革職立即斬首;
吏部侍郎泰必圖,革職立即斬首;
螯拜弟弟都統穆裡瑪,革職立即斬首;
鰲拜哥哥趙布太,革職立即斬首;
鰲拜兒子那摩佛,革職立即斬首;
鰲拜侄子訥莫、佛倫,革職立即斬首;
鰲拜女婿賴虎,革職立即斬首;
黨羽希福、阿林、劉之源、劉光、插器、阿南達、布達禮、濟世、邁音達、吳格塞、額爾德黑、郭爾渾等,分別擬為立絞,以上人等親生及未分家之子並妻為奴,家產籍沒。
議政王大臣此前都是被鰲拜屢屢壓迫,甚至被貶出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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