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山河,從穿成宋欽宗開始》第1365章 封駁皇後詔書(2)

作者:沐軼·11個月前

胡安國向朱皇后推舉了潘良貴。

潘良貴也是宋朝赫赫有名的大儒,太學博士,在朝堂和地方都曾擔任官職,現任尚書省左司員外郎。

此人自恃清高,恃才傲物,連宰相趙鼎,樞密使李綱和文思院總裁呂頤浩都愛搭不理的,所以一直沒有得到重用,常常吟詩作賦感嘆懷才不遇。

他卻跟胡安國關係十分親密,胡安國很賞識他的才華,臨終前向朱皇后推舉了他。

朱皇后聽了他的故事之後,不由心中暗自琢磨,這倒是個人才,如果能夠為太子所用,那可以把他提拔起來。

於是他便私下裡告訴了太子,太子當然再次在府邸設宴,宴請了潘良貴。

潘良貴只不過是個區區從六品的小官,能得到太子的宴請,自然是受寵若驚。

酒宴上太子露了口風,有招攬之意。

他立刻明白,這是他往上升遷的一個重要契機,哪有不接招的?馬上恭敬的起身跪地磕頭,誓死效忠追隨太子。

於是太子將此事告訴了朱皇后,朱皇后隨即與黃小潤商議之後,便任命他為中書舍人。

眼看著又替兒子招到了一員大將,而且是位置極為重要的,朱皇后非常高興。

可是朱皇后沒想到,她的任命詔書居然被給事中張致遠給封駁了。

門下省給事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職權,就是對皇帝或者攝政下發的詔書有審查的權力,如果認為不妥,可以將其封駁。

因為在宋朝,皇帝的政令是必須經過門下稽核才能釋出的,否則名不正言不順。

所以宋朝的詔書抬頭不是“奉天承運皇帝詔曰”,而是“門下”,就表示經過門下稽核的正式詔書,有法律效力。

一旦皇帝的詔書被門下省封駁,皇帝要麼就收回詔書修改,要麼將這給事中撤職,換一個聽話的來。但這會招來群臣唾沫星子。

而被撤職的給事中也會成為文人的驕傲,一般皇帝是不會行使下策的。

當然皇帝還有一招就是撇開門下省直接頒發詔書。

這樣的詔書的法律效力會受到質疑,而這樣任命的官員也會被人非議。

皇帝一般也不願意走這條路,所以聖旨一旦被門下省封駁,那也就給當權者將了一軍,事情會很難辦。

一般情況下,官員給事中是不會直接封駁皇帝的詔書的,都會上勸誡請求皇帝收回成命,而不會直接封駁。

可這位張致遠是個刺頭,他居然把朱皇后、黃曉潤聯名下發的聖旨給封駁了,是因為張致遠為人十分耿直,眼中不揉沙子。

他早就看清楚了,朱皇后想為太子培植勢力的企圖,而他對這位潘良貴很不以為然。

潘良貴曾經有一件事在朝堂上招惹非議,當時戶部侍郎向子湮曾經向朱皇后和黃小潤上奏相關事宜,但是向子湮這個人說話太囉嗦,一件事顛來倒去的說,費了很長時間。

而一同在睿思殿向朱皇后和黃曉潤稟奏政務的潘良貴實在忍耐不住,大聲呵斥認為向子湮純粹是在浪費寶貴時間,讓他不要說了,趕緊退下,別耽誤後面的人彙報事情。

這件事傳出來之後,潘良貴的目中無人,性格跋扈便傳播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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