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合約保密義務: 乙方負有絕對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合作女方本人、《心馳神往之》節目組等),透露本合約的存在及具體條款。
第三條:甲方核心義務
3.1 形象維護與公關: 甲方負責在合作期間及結束後,為乙方策劃正面輿論導向,監控並引導網路評論,確保“深情”人設的穩定性,最大化提升乙方的觀眾緣和商業價值。
3.2 危機處理: 若合作期間或結束後出現任何關於本合約的爆料或負面輿情,甲方須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採取一切必要法律及公關手段進行澄清、闢謠,維護乙方形象。
3.3 商業回報: 因本合作所產生的所有額外商業收入(如新增代言、商業活動等),甲方應按照與乙方既有的經紀合約進行利益分配。
第四條:合作終止與割席方案
4.1 自動終止: 本合約於“合作截止日”自動終止,雙方合作關係即刻解除。
4.2 割席流程: 為平穩過渡,避免粉絲過度反應,雙方同意按以下階段執行“割席”計劃:
* 階段一(該節目收官後1個月內): 進入“冷靜期”。乙方社交媒體停止任何與合作女方的互動,在公開場合被問及相關問題時,應以“專注新工作”、“感謝節目經歷”等中性言辭回應,不肯定也不否定之前該節目直播錄製期間與合作女方確認的“真實情侶”關係。
* 階段二(該節目收官後1-3個月): 進入“疏遠期”。透過甲方安排的媒體渠道,釋放“因工作繁忙、聚少離多、發現三觀理念有所衝突”等訊號,為後續“分手”做輿論鋪墊。乙方可逐步在後續採訪中流露出“單身”狀態或者“被甩”狀態。
* 階段三(收官後3-6個月): 正式割席。 透過“知情人士”向權威娛樂媒體爆料,雙方已和平分手,迴歸朋友關係。乙方個人社交賬號可釋出一則正式、得體、面向所有節目嘉賓的感謝文,間接確認關係結束。
4.3 絕對禁止條款: 合作終止後,乙方不得在任何公開或私人場合(除非法律強制要求)承認本合約的存在,不得與合作女方再有任何可能被公眾解讀為“舊情復燃”或“意難忘”的互動。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 若乙方違反第二條、第四條之規定,如提前單方面終止合作、拒絕履行互動義務、或合作結束後未能按計劃割席,導致乙方形象受損或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失。
5.2 若甲方未能履行第三條之公關及維護義務,對乙方形象造成重大負面影響,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第六條:其他
6.1 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約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華國曦光序章娛樂經紀有限公司
日期:XXXX年9月16日
乙方(簽字):劉慕
日期:XXXX年9月16日
“……這,這,這……”總導演眼前黑了又一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