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狠的是《一萬個理由》。彩鈴下載量1.2億次,硬是把鄭原推成了“彩鈴之神”。
人家自己在節目上都承認了,這首歌給他帶來的收益(彩鈴、專輯、商演加一起)兩億左右。
這麼說吧,一首歌就能抵普通歌手半輩子的拼命。
最後鄭原紅了,沒再往娛樂圈裡折騰,乾脆跑去京城戲曲學校做老師了。那叫一個急流勇退。
王軒心裡跟明鏡似的,要是把這十二首歌好好運作一下,理論上公司能吃下七八個億的流水。
這還沒算後面版權買斷、商演衍生的附加值。真別說了,這簡直是印鈔機!
但問題也在這兒——正因為這錢太多了,運營商才會見錢眼開,虛報下載量、提高分成比例。
歌手和唱片公司?抱歉,你根本沒資格和他們談判。
哪怕王軒帶著重生的外掛,也沒辦法撼動這種規則。
他又不是哪個二代,不可能撒嬌說說“爺爺,我要這個”,然後別人乖乖奉上。
說實話,這種事也就是搞個時間差了,一般老爺們會讓你賺一波錢先,畢竟你勉強可以算的上是開拓市場的,等到市場定型,利潤穩定,那就是老爺們收割的時間了。
當然,那時候王軒的軒韻文化也不會搞彩鈴業務了。;
接下來就是選歌手了,雖然歌是王炸,商業邏輯也通順,但想找到合適的人也不容易。
問題就在於——有點追求的歌手,肯定不願意碰這些歌。
真要拉李榮號來唱?他八成甩臉子走人,根本不可能。
想來想去,王軒最後把人選定在了楊剛成身上。
說來也巧,前段時間楊剛成自己找上門來,還帶著小樣,想和軒韻文化合作發專輯。
當初接待他的是王權,說實話,那小樣沒啥打動王權的地方,平平無奇。
就算真有《老鼠愛大米》在裡面,王權也不會當回事兒——沒有網路的推動,這歌壓根火不起來。
畢竟王權又不是王軒,是沒法直接斷定網路歌曲能不能火。
可楊剛成人不錯,踏實,不浮誇,不吹牛逼。
之前找上門的那些所謂“創作者”,動不動就是“我的歌一發必火”,聽得王權直翻白眼。
反倒是楊剛成這類實在人,才值得合作。
他要的是舞臺,不是虛頭巴腦的名號。那好啊,正好這些歌需要這樣的人來唱,王軒一拍即合。
合同寫得乾巴巴,但邏輯清楚:版權歸公司,署名由公司決定,歌手只拿演唱權,收益跟他沒關係。
想掙錢可以,等歌火了接商演去,九一分賬,自己落個辛苦錢。
你要說這分配苛刻,甚至有點周扒皮,但換個角度想:王軒給了他紅的機會,沒有軒韻文化撐腰,他這輩子哪有資格在全國火一把?你說他會因為《老鼠愛大米》大火,抱歉,這歌已經歸軒韻文化了。
王軒自己也承認,這事兒灰色、現實,甚至有點冷酷。但沒辦法,行業就是這麼玩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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