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娛從02駐唱開始》第289章 奧斯卡規則(2)

作者:江州小郎·9個月前

重新計票:再統計新的票數,看是否有影片超過半數。

重複此過程,直到出現若干部影片達到學院設定的提名席位(比如8部或10部)。

這種方法保證入圍影片不是隻靠“部分人極度喜歡”,而是被大多數會員普遍認可。

所以很多口碑中庸但“人人都不討厭”的片子,反而容易進奧斯卡。

最終投票階段:同樣的排名,但結果只有一個。

當提名名單公佈後,學院會發出第二輪投票函,進入“終極投票階段”(Final Ballot)。

此時,所有會員都有資格參與每個獎項的最終評選(除個別技術類獎項外)。

最終投票依舊是“優先排序”,但流程略有不同:

多數獎項(表演、導演、技術類)採用簡單多數制:誰得票最多誰贏。

只有“最佳影片”依舊使用優先排序制度,繼續按喜好排名分輪淘汰,直到一部影片票數過半。

這意味著——“最佳影片”得主不一定是最多人選第一名的電影,而是那部在整個行業裡最“平均受歡迎”的電影。

比如,有一部片一半人狂熱喜歡、一半人討厭,它反而可能輸給一部“大家都覺得不錯”的片子。

理論上奧斯卡是很公平的,起碼程式上是,而且還有專門的公證機構保駕護航。

奧斯卡的所有投票都由外部會計事務所(長期是普華永道 PwC)負責:

他們統計所有紙質與電子選票,結果嚴格保密。

最終得票結果只會在頒獎當天,由兩位PwC合夥人攜帶密封信封帶入現場。

主持人、嘉賓、乃至學院主席在揭信前都不知道結果。

這也是為什麼後世“頒錯信封”事件(《愛樂之城》與《月光男孩》)會被震驚全場——因為那一刻揭信,是整個世界第一次知道真正的獲獎者。

另外稍微提一下最佳外語片,對於外語片(後世稱“國際影片”),每個國家或地區一年只能推薦一部代表作參評,必須主要使用非英語對白,並且在本國有正式公映。

由於是推薦制,那就是看誰關係硬了,比如今年國內原本是路串的《可可西里》被推薦的,但由於王軒的摻一腳,導致現在這片子還在打侵權官司。

所以今年被推薦是《十面埋伏》。

瞭解完奧斯卡的規則,給人的第一感覺就是沒必要公關,畢竟一萬多人,看著就無從下手。

現實情況是得積極公關,畢竟,你要是不投錢公關,那幫評審可能連你這部片子都沒聽說過。

是的,你別指望這幫人會把每部片子都看一遍在投票,這不現實。

整個2006屆奧斯卡參賽的影片超過500部,哪怕是一部片子九十分鐘,加一起就得750個小時,你要是每部影片都完整看一遍得不吃不喝看一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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