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臺北市警察局某分局派出所。
審訊室內,白熾燈光晃得人眼暈。
空氣中瀰漫著一種廉價香菸的味道。
劉所長坐在辦公桌後,雙手交叉,目光如炬,死死盯著面前這兩個看起來就一臉痞氣的男人。
“說吧,為什麼跟蹤王軒?”劉所長猛地一拍桌子,巨大的聲響在狹小的空間裡迴盪,“別跟我這兒狡辯!從西門町一直跟到忠孝東路,兩個街區,真當我們監控是擺設?老實交代,誰指使你們的?”
小洪,雖然長得賊眉鼠眼、但此時卻能一臉淡定。
他還沒等阿彪開口,就搶先露出了一個“人畜無害”的笑容。
“警官,您這話就傷感情了。”小洪語氣誠懇,“我們哪敢跟蹤王導演啊?那可是王軒誒!全全球最火的音樂才子。我們確實是和他同路了,但那是‘尾隨’嗎?那是‘追隨’!
我們倆是他的死忠歌迷,剛好在路上碰到他的保姆車,想著等他停車了,能不能上去討個簽名,順便合影發個臉書,漲點粉絲。您說,這犯法嗎?”
坐在旁邊的阿彪,原本正緊張得直冒汗,一聽小洪這套詞,心裡頓時穩了。
他趕緊點頭如搗蒜,粗聲粗氣地附和道:“對對對,警官,我倆就是粉絲。你是不知道,王軒那首《青花瓷》,我天天在KTV唱,我是他的真愛粉啊!”
劉所長的臉色陰沉得能滴出水來。
他冷笑一聲,從桌子底下拎出一個黑色的長條布包,“啪”地一聲摔在桌上。
布包散開,露出了兩根鋼管。
“粉絲?”劉所長指著鋼管,聲音提高了八度,“找偶像簽名需要帶這玩意兒?
你是準備讓王軒把名字簽在鋼管上,還是準備用這玩意兒幫他‘疏通筋骨’?解釋解釋,修理工兄弟?”
阿彪心裡“咯噔”一下,求助地看向小洪。
小洪卻連眼皮都沒跳一下,反而露出一副“您果然識貨”的表情:“警官,您真是明察秋毫!我不都說了嘛,我們是在‘追星的路上’。
至於這鋼管,那是因為我們哥倆本身就是做水電維修的散工,這兩根管子是今天下午剛從工地拆下來的廢料,準備帶回家焊個晾衣架。
您看,這上面還有生鏽的螺絲口呢,這可是我們的生產工具,總不能因為我們想追個星,就把賴以生存的傢伙事兒給扔了吧?”
阿彪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他心底暗自讚歎:這小子真特麼是個人才!
這種都能被他圓回來,邏輯自洽,無懈可擊。
要不是場合不對,他真想給小洪豎個大拇指,大喊一聲“牛逼”。
劉所長在基層摸爬滾打這麼多年,什麼老油條沒見過?
他知道這倆貨肯定有問題,但對方顯然是有備而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