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之命案現場二》第89章 催命的秘密9(2)

作者:桐筱筱·10個月前

結合之前白法醫說,死者在生前一年內生過一個孩子可以推斷,這筆開銷很可能是她生孩子的醫療費。

而在今年的5月份之後,於明豔的銀行卡,就沒在有過任何交易。

也就是說在這個時間之後,於明豔應該是已經遇害了。”

方蕊蕊也將一沓資料,放到林牧面前說道“頭兒,根據工商部門反饋,在你剛才劃定的區域內有245家麻辣燙店。

但是這些只是登記在冊的,不包括居民區裡的蒼蠅小館和三無小店。

所以想要在這麼多店面中,找到於明豔生前工作的店鋪,難度可想而知。”

看到這些資料後,林牧從方蕊蕊給他的店鋪名單中,挑出幾張說道“主要還是排查城中村的這些店鋪。

因為於明豔之前去存的錢,很可能是她的工資。

而她經常聯絡的人,也生活在這個區域內,所以城中村這幾家店,才是咱們調查的重點。”

說完這句話,林牧又繼續佈置任務道“李學斌、趙思宇、賀鵬,帶上裝備跟我走,咱們兩兩分組,去城中村進行走訪調查。

白淼,你和蕊蕊一起,去一趟市婦產醫院,調取一下於明豔的病例。

我記得你以前跟我說過,現在即便是順產,也需要有家屬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的。

既然於明豔的家人,根本不知道她已經懷孕生子。

那麼這個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的人,就應該是於明豔孩子的父親。

不管他是不是兇手,都一定對於明豔的事情有所瞭解。

我們必須找到這個人,然後對他進行調查。”

聽林牧這麼說,所有人立刻行動起來。

因為已經是下午四點鐘,馬上就要到醫院行政部門的下班時間。

所以白淼和方蕊蕊沒敢有任何耽擱,直奔市婦產醫院而來。

在方蕊蕊亮出證件並說明來意後,他們在檔案室,像圖書館一樣的病歷資料中,找到了於明豔的病歷。

白淼從檔案袋中抽出裝訂好的病歷,仔細的翻看起來。

病例中清楚的記錄著,在去年的7月15日,於明豔順產出一個3750g的男嬰,男嬰的孕週期是39周+1天。

繼續往後面翻,在各種知情同意書和告知書的後面,夾著一張順產同意書和無痛分娩同意書。

這兩張紙上除了於明豔自己的簽名外,還有一個家屬聯絡人的簽名。

簽名欄裡的名字是:周經緯,而與患者關係那欄裡,則清楚的寫著夫妻兩個字。

看見這兩個字後,白淼的腦海中浮現出了面部影像比對時,他看見的於明豔的戶籍資料。

那個資料上清楚的寫著,於明豔是未婚的。

那麼這個周經緯和於明豔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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