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之命案現場二》第145章 深井下的冤魂18(2)

作者:桐筱筱·10個月前

這種破壞別人婚姻、家庭的女人,就該落得這樣的下場!

可誰成想,這個賤女人竟然卡在了井壁上,她還真是陰魂不散啊!

不過既然事情敗露了,那我也沒什麼可說的。

人是我殺的,從頭到尾都跟我兒子沒有半毛錢關係!

你們少往我兒子身上潑髒水!

就是那個賤女人,先勾引的我兒子!

我活了這麼多年,還沒聽過有人會強姦賣淫女的!

強姦這兩個字用在這些賤女人的身上,簡直都侮辱了這兩個字!”

聽到韓金華對李婷宜,一口一個賤女人的叫著,林牧終於忍不住開口道“韓女士,我想提醒你一下,注意你的用詞!”

聽林牧這麼說,韓金華頓時提高了音量說道“你嫌棄我說話難聽,你怎麼不說那些賤女人做事難看呢!?

你們要是但凡有點作為,就不該放任這些女人的存在。

就應該把她們通通抓起來槍斃,而不是要我們自己動手!

你知不知道,在我們那個年代,這些賤女人早就被定為流氓罪了!

我殺了一個女流氓,你們不應該給我頒獎嗎,怎麼還能說我犯法了!?”

聽了韓金華的話後,林牧也不自覺的提高了音量說道“韓女士,麻煩你搞搞清楚,早在1997年,我國就廢除了流氓罪!

李婷宜賣淫觸犯了法律不假,可她的罪行,自有有關單位對她進行處理。

而不應該是由你個人,站在法律的制高點上,對她進行處理。

你隨意剝奪他人性命的行為,已經屬於故意殺人!

你現在最好老老實實的,交代清楚事情經過。

而不是在這裡胡說八道,還企圖給自己的兒子脫罪!”

聽了林牧的話後,韓金華的氣勢沒有之前那麼囂張了,可她還是十分嘴硬的說道“我剛才說的就是實情,我沒有給我兒子脫罪!

我兒子根本就沒有犯罪,都是你們搞錯了,我有什麼好給他脫罪的!?”

聽了韓金華的話後,林牧又拿出了之前白淼屍檢時,拍下的李婷宜後腦以及頸部傷口的照片,展示給她看,並說道“韓女士,我們法醫在屍檢的時候發現,李婷宜的後腦部,有一處非常明顯的血蔭。

這說明李婷宜在生前,後腦部遭受過嚴重的撞擊。

而這種撞擊,很可能會導致李婷宜失去意識。

你再看李婷宜頸部的傷口,這些傷口都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特點,就是傷口周圍平整,且左右對稱。

說明兇手在行兇的時候,死者是完全沒有抵抗過的,並且兇器也不是什麼水果刀,而是一把剪刀。

兇手是在李婷宜完全沒有抵抗能力的情況下,用剪刀反覆多次的,剪斷了她的頸動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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