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時間,我甚至都不敢回家,因為只要我踏進家門,就是我們父子倆戰爭的開始。
我當時還想著,日子就這麼拖著過吧,反正我該相親就去相親,儘量不惹我父親生氣。
可事情卻不如我預想的那樣發展,大概在兩年多之前吧,我父親在家裡突然間就摔倒了,還好鄰居經過發現了他,將他送進了醫院。
等我趕到醫院的時候,醫生告知我說我父親得了腦梗死,不過好在送醫比較及時,在黃金六小時內進行了溶栓,這才保住了一條命。
看著躺在病床上的父親,我真的覺得自己特別的不孝,我父親為了我,一輩子沒有再娶。
而我作為兒子,卻連他病倒的時候都不在身邊,要不是有好心的鄰居,我可能真的就失去父親了。
而我父親在醒來看見我後,說的第一句話便是,他老了,陪不了我幾年了。
他只想在閉眼之前,能看著我結婚,組成一個新的家庭,這樣他的人生才能算沒有遺憾。
看著病床上的父親,我第一次產生了妥協的想法。
我當時想著結婚就結婚吧,只要我父親高興就好。
可當我冷靜下來後,我又覺得不能這麼輕易的結婚。
我不能為了哄自己父親高興,就去傷害一個無辜的女孩。
就在我兩難之際,有一次無意當中,我聽到了形婚這個詞。
在知道了形婚的具體意思後,我瞬間就如同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
我覺得只要婚姻關係,不干涉對方生活的結婚方式,簡直就是為我這種不婚主義者量身定製的。
於是我便如同找到了組織一般,用社交軟體賬號,加到了一個形婚的群裡。
也是在這裡,我認識了鄭吉美。
那個時候的鄭吉美,面臨著和我相同的困擾。
她也因為被家裡催婚,每天煩的不行。
但是和我不同的是,鄭吉美不結婚的理由,是因為她喜歡女孩子。
因為我們兩個年紀相仿,又是同一個城市的人,在相同的困境下,認識了沒多久後,我們倆便決定登記結婚。
而且我們在結婚之前還約法三章,那就是隻在父母面前裝出恩愛的樣子,彼此不干涉私生活,不干涉交友,不干涉彼此的工作和經濟情況,也不往我們共同生活的家裡帶朋友。
在這些方面達成一致之後,我們兩個便辦理了結婚登記。
我父親對鄭吉美非常滿意,鄭吉美的父母,也為女兒這麼大年齡,還能找到一個頭婚物件的,而感到高興。
之後,在兩方父母的支援下,我們倆也舉辦了婚禮。
成了除了我們自己之外,別人眼裡的正常夫妻。
看見父母臉上的笑容,我倆當時還為自己做了這個英明的決定,而感到高興。
可是我們兩個人,剛在一起生活了沒幾天,各種矛盾便相繼產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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