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這句話,林牧拿出了之前,他們在交管局的監控影片裡截取出來的圖片,展示給張柏林看並問道“張柏林,你說是你自己拋的屍,那為什麼在你去拋屍的時候,你的妻子會坐在你車的副駕駛上!
而且根據查詢你當天的行駛軌跡我們發現,你是先離開的家,然後去董豔梅的住處拉上她的屍體,之後才去淩河水庫進行拋屍的。
而整個過程中,你的妻子一直都在車上。
你現在和我說,你的妻子和董豔梅的案子沒有關係,你覺得我會信嗎?”
聽林牧這麼說,張柏林的額頭上冒出一層冷汗,可他還是一口咬定的說道“警察同志,我妻子確實並不知情。
那天我只是和我妻子說,我要去東城區那邊拉一袋廢品,我妻子就信了。
整個裝屍體的過程中,她都沒有下車。
至於拋屍過程,我妻子也沒有參與,因為我當時和她說我要去撒尿,讓她坐在車上等我。
警察同志,我妻子對於這一切,真的是不知情的!”
聽張柏林這麼說,林牧揚了揚嘴角說道“張柏林,你說的這些內容,你自己信嗎?”
聽了林牧的話後,張柏林的臉色變得很難看,可他還是看著林牧說道“警察同志,既然你說,你們警方辦案講究證據,那麼就請你拿出證據,來證明我說的內容是假的。
否則就請你不要質疑,我剛才說的這些內容的真實性!”
聽了張柏林的話後,林牧朝他揚了揚自己的手機說道“張柏林,你是覺得我沒有證據是嗎,那你不妨看看我手裡這張照片。
剛才我們市局痕檢科的人,在董豔梅租住的房間裡,找到了一根不屬於董豔梅的頭髮。
這根頭髮上還帶有毛囊,說明它脫落的時間並不是很長。
所以這根頭髮,是具備提取DNA資料的條件的。
你猜一會兒我把你妻子帶回市局後,提取一下她的DNA樣本,我會得到一個怎樣的結果?”
聽林牧這麼說,張柏林緊張的看向他的手機螢幕。
手機螢幕裡,第一眼只能看見一個透明物證袋的照片。
可是隨著林牧不斷的將照片放大,物證袋裡的那根頭髮,變得越來越清晰。
當張柏林看清頭髮的全貌後,他抬起手,發瘋一般的抽打著自己的頭喊道“我打死你這個畜牲!
你回頭看看,自己究竟都做了些什麼啊!?
你不但毀了自己,還把安楠也拖下水了!
你真她媽的是個混蛋啊!
張柏林,你真她媽的是個混蛋!
你讓東東怎麼辦!你讓你兒子怎麼辦啊!?
我打死你這個畜牲算了!
你怎麼不早點死!?為什麼要活著嚯嚯自己的老婆孩子!?
”!啊人是不!人是不的媽真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