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裡,孫海洋停頓了一下,才繼續說道“在確定了要處理屍體之後,我最開始想的就是把屍體帶走。
於是我便找來那個女人的衣服,想給她穿上,然後把她帶出酒店。
可是給死人穿衣服並沒有那麼容易,再加上我突然想到,像這種高檔酒店到處都是監控。
我要是就這麼把屍體帶出去,那麼很容易就會被人看到。
想到這裡,我就覺得把屍體帶出酒店是行不通的,我得換種方式。
可是我又不可能把屍體扔在酒店裡,這樣用不了多久,屍體就會被打掃房間的人發現的。
想到打掃房間的人,我就來了靈感。
於是我就把酒店的床墊子搬了下來,想把屍體藏在床下面。
正好那家酒店的床帶床箱,所以我就把屍體塞進了床箱裡。
可是床箱畢竟空間有限,塞進去一個成年女人並不容易。
我也是費了好大力氣,才把屍體裝了進去。
在處理好屍體之後,我又儘可能的把床恢復成原來的樣子,然後就開始對房間進行清潔。
我把所有可能留下指紋和痕跡的地方,全都擦了一遍,甚至連我自己用過的避孕套,都揣到口袋裡帶走了。
在確定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後,我就一個人悄悄的離開了。
因為我在辦理入住的時候,沒有留下身份資訊。
所以我當時還抱著僥倖心理,覺得你們一定不會查到我的頭上。
可結果這才過去了幾天,你們就已經找上門了。
之前在碼頭上,我看見我們那個小人得志的領導,對著你們點頭哈腰,我就猜到了你們應該是警察。
尤其是在和你對視之後,我就更加確定了你的身份。
所以我才想著要逃跑,結果我沒想到,你竟然真的敢開槍。
警察同志,該說的我都說了,那個女人確實是我殺死的,但是掐她脖子這件事,確是她自己要求的。
我和她無冤無仇,我沒有理由要掐死她的!”
聽了孫海洋的話後,林牧抬起眼睛,直視著他說道“孫海洋,我相信你剛才說的,簡小杰的死並不是你故意為之。
但是如果你在發現簡小杰死亡之後,第一時間選擇報警,並主動交代事情經過,也許會從輕處罰。
可是你卻並沒有這樣做,反而是將簡小杰的屍體藏了起來,並在我們依法對你進行傳喚的時候,做出了拒捕的行為。
所以不管殺死簡小杰這件事,是不是出於你的本意,你都已經構成了刑事犯罪。
如果你還想給自己爭取一個減刑的機會,那麼就配合我們的調查取證工作,留下自己的齒痕,並積極的補償死者家屬,取得他們得諒解。”
聽林牧這麼說,孫海洋沉默的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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