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閑散王爺開局》第23章 障礙與應對(2)

作者:月歌離·9個月前

“看看,探花郎都下田了!”

“王爺是真心為咱們百姓做主啊!”

民意如潮,一片讚譽。

然而,半個月後,問題開始浮現。

“大人,不對啊。”一個老里正指著圖冊,眉頭緊鎖,“這王家莊,在冊田畝是二百四十畝,可咱們實際丈量,起碼有三百五十畝!多出來的一百多畝,都是上等水田!”

帶隊的小吏皺眉:“可問了王家人,他們一口咬定就這些。地契、田冊都對得上。”

“地契是地契,田是田!”老里正激動道,“那些多出來的田,都掛在山南的‘慈雲寺’名下!說是王家捐的香火田!可種田的、收租的,全是王家人!”

類似的情況在各處陸續出現。

“穆家掛在了‘青牛觀’……”

“李家捐給了‘法雲寺’……”

“孫家更是厲害,一口氣給三家廟都‘捐’了田!”

清丈隊遇到了軟釘子。寺廟的田產,動不得。僧侶、道士出面,一句“此乃方外之地,田產皆為供奉佛祖(道尊)之資”,便讓清丈隊員束手無策。硬闖?衝撞神靈,擔待不起。不查?明明是大戶的田,卻掛在寺廟名下逃避稅賦。

訊息傳回味縣,謝長歌眉頭緊鎖,立即求見周景昭。

“殿下,情況便是如此。”謝長歌將一疊簡報放在案上,“清丈遇阻,非在豪強,而在寺廟。各地寺廟道觀,名下田產遠超常理,且多與當地大族牽連甚深。僧道以‘方外之人、供奉所需’為由,拒不配合清丈,清丈隊投鼠忌器,進展緩慢。”

周景昭翻閱著簡報,面色平靜,眼中卻寒光一閃:“方外之人?供奉所需?好一個‘方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我大夏境內,豈有法外之地?”

他站起身,在書房中踱步:“寺廟道觀,本該清修向善,勸化眾生。如今卻成了豪強隱匿田產、逃避稅賦的庇護所!長此以往,國將不國!”

謝長歌沉吟道:“殿下,此事棘手。寺廟牽扯信仰,輕易動之,恐失民心。且僧道之中,確有潛心修行之人。若一概而論,恐生變亂。”

“謝先生所言極是。”周景昭停下腳步,“故而,不可粗暴,需有章法。”

他走回案前,提筆蘸墨:“即刻起草政令:第一,重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有田畝,無論歸屬,皆需清丈登記,造冊納糧。寺廟道觀亦不例外。”

“第二,”他筆走龍蛇,“於政務院之下,新設理番司,專司管理境內所有寺廟、道觀及其他宗教場所事宜。核定各寺觀額定僧道人數,按額配給‘供養田’,免其稅賦。超額之田,一律視同普通民田,登記納糧。”

“第三,嚴查寺廟田產來源。凡有證據證明系豪強‘詭寄’之田,一律收回官府,原主按隱匿田畝論處。寺廟若知情不報,一併懲處。”

“第四,”周景昭筆下不停,“頒佈《寺觀管理條令》。明確寺觀土地、財產、度牒管理制度。鼓勵僧道墾荒自養,但嚴禁兼併土地、放貸盤剝。設立僧道考評,獎掖清修,懲戒不法。”

謝長歌眼睛一亮:“殿下此法,剛柔並濟!既申明法度,不留餘地;又給予出路,區別對待。設理番司專管,更是釜底抽薪,從根子上杜絕寺廟成為法外之地。”

“正是。”周景昭放下筆,墨跡未乾,“清丈田畝,觸及根本利益,阻力必然巨大。寺廟,只是第一道關卡。傳令玄璣先生,清丈隊暫緩對寺觀田產的核查,避免衝突。待理番司組建完畢,《寺觀管理條令》頒佈之後,再行推進。”

他望向窗外,目光深邃:“這南中的水,比想象中更深。但再深,也要把它攪清。傳令狄昭,天策府各部,加強戒備。這場硬仗,才剛剛開始。”

謝長歌肅然領命:“臣明白。這理番司主事人選……”

周景昭略一思索:“讓龐清規兼領,另外再派一名副手主持工作。他正在平夷推行新政,觸及利益最深,對地方勢力與宗教勾連之事,體會也最深。讓他以政務院參議身份,總領理番司籌建事宜。另外,從通政司、法司、戶司各調幹員,再從此次觀政官員中,遴選通曉佛道典籍、明理善辯者充實其中。”

“龐明府確是最佳人選。”謝長歌點頭,“臣這便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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