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族扶我青雲志,我贈族人朱紫袍》第66章 搶劫(2)

作者:江河大爺·3個月前

陳硯將手裡的銀子顛了顛,他的錢袋子裡應該還有個五十兩。

上次府試的大花銷給陳硯留下了陰影,以至於此次他特意將家底子全拿來了,以防自己考到一半沒錢了。

果不其然,今日就要派上用場了。

楊夫子急了:“亞聖有云,君子不立危牆之下,銀錢給他們,往後還能掙,切莫執拗。”

以陳硯的才學,將來必要入朝堂的。

大好的前程萬萬不可在今日毀了。

楊夫子要去拿陳硯手裡的銀子,卻被陳硯躲開,他心急如焚:“莫要胡鬧!”

那車伕臉上火辣辣的疼,此時見陳硯抓著錢不撒手,急得怒吼:“你有銀子也不給,是要害死我們嗎?”

周既白聞言頗為不滿,扭頭就與車伕辯駁:“阿硯如此做必有他的考量,難不成你比院試案首還聰慧?”

他雖想不到陳硯為何不給錢,可他知道陳硯比他聰明,他只需聽陳硯的就是。

瞧見他們好似要吵起來,那幾名土匪反倒不著急了,提著大刀看戲,眼底盡弄。

陳硯心裡冷笑。

土匪不搶錢,故意站這兒看戲,就不怕出現變故?

怕不是故意讓路上的人瞧著,好坐實是土匪搶奪陳硯等人,好隱去幕後的指使。

其實他們不走官道並非是因為院試結束了不能走,而是因為大梁律法中明確寫明的是舉子進京赴考,若有人膽敢劫掠,便是死罪。

小三科並未被律法保護。

楊夫子當時開口說出此律法時,那些土匪並未有一絲慌亂。

為首之人更是鎮定說出院試不是赴考,甚至還鎮定如常地來脅迫他們。

可見這土匪對此條律法極精通。

在大梁,懂律法者多是讀書人。

從鄉試開始,就要考斷案,必須熟讀大梁律法。

能落草為寇者,多是快活不下去的人。

這樣的人又怎麼能讀書?

即便真是讀書人家道中落,也可靠抄書、替人寫訴狀,亦或者替人寫書信等來謀生,實在不必將腦袋拴在褲腰帶上。

土匪過的是刀口舔血的日子,及時享樂才是他們的常態,最多也就知道哪些人不能搶,誰閒著沒事去讀律法?

就算願意讀,又有誰會教?

除非他們抓了一位精通律法的讀書人,在他們的地盤教他們讀書識字。

這種可能性不是沒有,不過陳硯不信這群人是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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