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憤怒,是真的覺得荒謬。他在北境要塞喝了三年的雪水,啃了三年的凍肉乾,殺了數不清的獸人和魔物,然後帶著軍功回到帝都,得到的只是一道讓他回封地的旨意。
賴斯用了十二年時間建立自己的勢力、拉攏軍方、籌備爭位,每一步都走在刀刃上。
而那個男爵什麼都沒做,只是被扔到了北境邊陲,然後莫名其妙就多了一條龍作為助力。
憑什麼?
賴斯把案宗捲起來收好。
嫉妒歸嫉妒,計劃歸計劃。
正是因為那頭龍的存在,他才選擇了現在這套方案而不是別的。
他的計劃並不複雜。
讓弗蘭頓先撞上去。
五千烏合之眾,十幾面不同的旗幟,半個月的糧食,一個連輜重車都管不好的指揮官——這支隊伍唯一的用處就是消耗資源。
等雙方都打殘了,兩千重甲鐵騎碾過去收場。
賴斯的騎兵不是弗蘭頓手底下那些拼湊出來的雜牌,而是真正經歷過戰火洗禮的鐵血戰騎。
至於那隻霜龍的威脅,賴斯倒不擔心。
如果那隻霜龍是成年體的,那整個諾爾登恩帝國早就岌岌可危了,那個凱爾哪還能縮在北境不挪窩?
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那隻霜龍是幼年體,甚至可能剛破殼不久,實力有限。
既然如此,那將其捕獲馴養可就簡單多了。
如此一來,只需要他略微出手,凱爾的領地、工坊、礦藏——以及那條龍,自然全部歸他。
至於弗蘭頓……呵。
打贏了?那就是功臣。北境大公親征,平定叛逆——多好聽的話,寫進邸報裡體體面面。
然後呢?賞一個沒有礦產的封地,掛一個不痛不癢的虛銜,讓這位年邁的公爵回家含飴弄孫,寫一本沒人會翻第二遍的回憶錄,在壁爐前慢慢老死。
北境大公的實權,自然要交給一個“更合適的人”來打理。
打輸了?
賴斯端起茶杯,發現裡面早就空了,又放下。
打輸了那就更省事了。
一個傾舉族之力都收拾不了自家侄子的北境大公,敗軍之將,喪師辱爵——那幫老狐狸最擅長乾的事就是踩落水狗。
不用他賴斯親自開口,眼紅克蘭家族地位的人有很多。
北境大公的位子一空出來,他有十個人選可以往裡塞,每一個都比弗蘭頓更能幹,也更聽話。
所以這一仗,弗蘭頓贏也好,輸也好,他賴斯都不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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