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族三年,嫡女歸來傾覆九州》第105章 不是你們先和我們對着乾的嗎?(1)

作者:三申呀·11個月前

看到大家議論紛紛,吳太保的表情都要控制不住了。不去看秦赫那欠扁的臉,扭頭朝吳霄喝道:“你是怎麼處理這件事的?為何不派人多查一查就下定論?冤枉了那兩個孩子!你現在就派人去將那兩個孩子接回來,斷親書也不作數,以後他們還是我吳家的孩子。”

吳霄心裡苦澀,卻只能點頭同意。

這個決定雖然是由家族一起決定,父親最後拍板的,但是現在只有他來承認,才能將影響降到最小。

“是,爹,我這就派人去將兩個孩子接回來。”

“誒,別。”秦赫攔住他,“這族譜上名字都已經劃掉了,那斷親書也在衙門裡蓋過章了,怎麼能說不作數就不作數?你們這樣,將衙門的公信置於何地?”

“既然是誤會,這當然就不作數。要不然那兩個孩子在外面怎麼生活?”

“算了吧,離開了你們,那兄弟倆估計生活得更好。”秦赫嗤笑,“誰不知道那兩兄弟在你們家過的是什麼樣的日子,現在出去了,反倒是能吃個飽飯了。”

“小郡王,你……”

“別這樣瞪著我,難道我說的是假話不成?而且,我也不是來給你們斷家務事的,我是來伸張正義的。”秦赫摳摳鼻子,“你那個夫人,陷害繼子,這你們是自己解決,還是我們去報官?正好大理寺卿和刑部官員也在這裡,正好問問,這種情況要怎麼判?”

“這種官司一般都不歸我刑部管。”刑部尚書趕緊撇清關係。

小郡王不好惹,這吳太保也不好惹啊!

而且小郡王一家都沒有在官場任職,他們以後可是要和吳太保打交道的。

秦赫點點頭,世家有事都歸大理寺管。

他將目光落到陳大人身上。

陳大人也很為難,但是還是說道:“民報官究,若是吳大人家報案的話,我們可以判吳夫人栽樁陷害,可以判杖責五十,再監禁兩年,或者流放一年。可用銀子抵消。”

“哇,那需要多少銀子?”

“杖責五十的話,是五百兩銀子,抵消一年監禁是三千兩,抵消兩年監禁是六千兩。”

“這樣啊!”秦赫點點頭,說道,“吳太保,這樣吧,你們把那六千五百兩銀子給那個誰,吳玉書,就不用報官了。聽說現在吳家都是吳夫人在管家,要是去了公堂,不好看,是不是?”

吳太保的臉已經黑得能滴出水了,他冷冷地看著秦赫:“小郡王,你確定今日是要和吳家對著幹了?你大鬧我夫人的壽宴,是欺負我吳家沒人嗎?”

秦赫一臉驚訝:“這不是你們吳家先跟我端王府對著幹嗎?現在怎麼又說我們要和你們對著幹?”

“我吳家何時與你端王府對著幹了?!”

“大家都知道打狗還要看主人。那個吳玉書是我大哥罩著的,你們還那樣欺負他,這不是跟我端王府對著幹?”秦赫反問。

“我們怎麼知道他是小王爺罩著的人?”

“不知道?不可能。我大哥的貼身侍衛親自送過他回來,你們看門的都看到了,還敢不承認?”

“我……”吳太保瞪自己兒子。

有這回事?

吳霄回想了一下,前幾日他確實好像聽到下人說了一下,但是那會兒他喝醉了,沒有往心裡去,第二日就忘記了。

沒想到,吳玉書竟然搭上了小王爺秦鈺!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