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姑娘,您誤會了。”李順聲音越發急切,甚至帶著哭腔,道:“我對鶯兒一片痴心,我們是真心相愛的。”
李婆子帶李順進府時,他才八歲,能懂什麼。
自幼與沈鶯相識,在一起九年,心生愛慕,這些都是真的。
他也想給沈鶯好生活,但做生意賠了,非他所願。就是出來做工,他也在做工,每天過得非常辛苦。
但不管怎麼苦怎麼累,只要想到沈鶯,他就覺得咬咬牙也能撐下去。
沈鶯一夜未歸,李順大早上過來找人。得知住的是沈家舊主,他是非常害怕的。
害怕沈鶯舍了他,跟著舊日親人走了。
抬頭看到沈昭時,李順就更害怕了。
沈鶯曾經跟他說過,沈昭很好,還送她衣服,三百兩一件的衣服。
若是沈昭要留下沈鶯,沈鶯答應了,他要怎麼辦,他要怎麼活下去。
他真的很愛很愛沈鶯,他不能沒有沈鶯。
就是現在日子苦些,他會努力的。
“哐當——!”
沈瓔珞聽得怒不可遏,抓起手邊的茶碗,朝著李順劈頭蓋臉地砸了過去。
“你這豬狗不如的東西。” 沈瓔珞怒聲罵著。
“把一個千金小姐,從雲端拉下來,毀了她安穩榮華的一生,就為了讓她掉進豬圈裡,跟你這頭豬一起在泥裡打滾。你竟然還敢腆著臉說相愛?!”
說到激動處,沈瓔珞胸口劇烈起伏。伸手抓起沈昭身側的茶碗,再次砸向李順。
“得了你的‘喜歡’,沈鶯是倒了八輩子的血黴。你的‘喜歡’除了拖累她、毀掉她,還能有什麼用?!從千金小姐變成繡娘,掙那幾兩碎銀,還要挨人耳光被人嘲笑。”
兩個茶碗砸到李順頭上,他不閃不避,甚至沒有抬手去擋。
瓷器碎裂,額角被瓷片劃開,鮮血混著溫熱的茶水潑了李順滿頭滿臉。
李順依然跪著,眼睛被血糊住,視線一片模糊的猩紅。
“瓔珞姐姐,消消氣。”沈昭勸著,示意丫頭扶著沈瓔珞坐下。
沈瓔珞太激動了,再這麼下去,不是自己被氣死,就是喊人進來把李順打死。
沈昭站起身,低頭俯視著李順,知道沈鶯就在裡頭聽,努力讓自己語調平穩。
“你既是家生子,應該很清楚。要是沒有李家,五姑娘可以透過官媒婆說親,門當戶對的不好找,京城商戶還是能隨意挑的。”
高門大戶的小姐,家裡長輩實在不操心婚事,可以找官媒婆。
也許有些地方不盡人意,比如禿頭,胖,醜之類的。但家世以及基本條件,不會出太大的錯。
畢竟是官方機構,若是鬧出騙婚的醜聞,官府直接介入,不好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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