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手續的房間簡單而肅靜。
兩人隔著一張舊木桌坐下,各自拿起筆,沉默地填寫著表格。鋼筆劃過紙張的沙沙聲是房間裡唯一的聲響。
一位面容和善的中年女工作人員接過他們填好的表格,扶了扶眼鏡,依照程式,目光在兩人之間逡巡,開始了例行的詢問。
“雙方都是自願來辦理離婚的嗎?”
兩人幾乎是同時點了點頭,沒有看對方。
“離婚原因是什麼?”工作人員繼續問道。
方豫明看了蘇敏之一眼,蘇敏之抬起眼,語氣平淡得像在唸一段與己無關的文字:“性格不合,感情破裂。”
工作人員點了點頭,似乎對這種千篇一律的回答早已習慣。
她翻看了一下他們提交的離婚協議,關鍵問題落在了孩子身上:
“關於孩子撫養的問題,你們都商量好了吧?協議上寫的是由女方撫養,男方按月支付撫養費並享有探視權,是這樣嗎?”
“是,都協商好了。”
工作人員放下協議,身體微微前傾,做出了最後一次,也是必須履行的調解努力,語氣懇切:
“離婚是大事啊,關係到兩個家庭,更關係到孩子。你們都……考慮清楚了吧?現在反悔還來得及。”
“考慮清楚了。”蘇敏之的回答迅速而肯定。
“……清楚了。”
手續辦得出乎意料地快。很快,他們各自拿到了一張紙。
這就是這個年代的離婚證——一張對開的、類似獎狀大小的紙。上面用鋼筆或打字機清晰地填寫著雙方的基本資訊、簡略的離婚原因(感情破裂),以及今天的日期。
最下方,蓋著區人民政府民政局鮮紅的公章。沒有照片,沒有塑封,就是這樣一張輕飄飄卻又沉甸甸的紙,宣告了一段婚姻關係的正式終結。
民政局的大門口,人來人往,陽光從高處斜灑下來,把青石臺階映得發白。
方豫明快走幾步,追上前面的蘇敏之,聲音帶著一絲急切和慌亂:
“敏之……你等等。”他擋在她面前,目光懇切地望進她平靜無波的眼底,“你信我,這些年,我對你的感情都是真的!從一開始到現在,我是真的喜歡你……我……”
他的話哽在喉嚨裡,似乎還想用蒼白的語言抓住些什麼。
蘇敏之停下了腳步,她只是微微垂著眼,仔細地將這張離婚紙摺好,收進包裡,沒有再看方豫明一眼,轉身先一步離開了民政局。
方豫明捏著屬於自己的那一張,站在原地,紙張的觸感冰涼。
他就這樣站著,眼睜睜看著那個他曾無比熟悉、曾以為會相伴一生背影,走得那樣乾脆,沒有絲毫留戀消失在門口的光亮裡,恍惚間才真正意識到,他和蘇敏之之間,至此,已是涇渭分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