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圍在告示前,指指點點竊竊私語...
“前些日子就聽聞來了一個漢國公,這新律就頒發出來了?看來以後是真叫南華城了。”
“你別說,這名字倒也不難聽,你們說,為啥漢華朝給起這個名字呢?”
“你孃的傻?”一個漢子鄙夷道,“我們這是漢華朝的南邊,可不叫南華。”
“咦....”
“咋?”漢子豎眉。
“你說的有道理。”
一個老漢肩上擔著扁擔,從人群擠出來,嘴裡嘟囔了一句。
“叫啥都一樣,老百姓的日子還是一樣照舊過。”
旁邊一個文人模樣望了離開老漢一眼,搖了搖頭,“還真不是照舊...”
說罷轉頭繼續看向告示內容;
【南華城新律告示】
【漢華朝永泰二年三月,欽撫南華郡,曉諭民悉。
奉天承運皇帝詔:南華新附,百姓皆為朕子民,今頒仁政,安民心,固邦本。
蠲(juān)免賦稅,新附之民,困苦未蘇,免新郡全年田賦、丁銀、雜派,俾(bǐ)新民得以休養生息。
自永泰二年三月朔起,至永泰三年三月晦止,於新民賦稅分毫不取。
鰥(guān)寡、廢疾無依者,郡衙可領米三鬥,歲給布帛,令得存活。
開墾荒田者,即為永業,上報郡衙可免稅三年。
各鄉設農師,教民稼穡、栽桑、養蠶之法。
因亂離鄉者,許其歸業,有主荒田,驗契給還,無主者,郡衙可領為籽種農具。
凡居南華郡者,不分漢、涼舊民,一體編入保甲,互為守望。
窩藏奸宄、隱匿不報者,連誅。
遊手好閒、不務正業者,里甲舉報,送官究治,罰充苦役。
聚眾持械、私相鬥殺者,首犯斬,從犯絞,家產充公。
豪紳侵佔、詭寄之田,準到郡衙自舉改正,可免罪,隱匿不報,繼欺農戶者,一經查出,家產入郡,定罪流放。
生子不舉、溺斃女嬰者,以故殺論,杖一百、徒三年。
鄰里不舉,同罰。
婚喪嫁娶,務從儉樸,禁僭越逾制,違者治罪。
。舉科加參可亦,學可亦,弟子寒貧民新,塾私設地各郡新
。之首斬,者極惡大罪,放流,罪其坐反,者善良告誣仇挾有
。月數號枷,者賭參,年二徒、十八杖,者賭聚場開
。郡隻牛,月三號枷、百一杖,者宰私,本農為牛
。貨財沒罰,月一號枷,者市霸行欺、兩缺斤短、造私有,制依須秤鬥,賣買井市
。兩十五銀賞,者告首,里千三流、百一杖,者販私有,賣皆茶、鹽
。究嚴必,告陳衙郡赴徑許,者民商索勒有,難留得不津關,來往賈商
。悔後貽毋,遵稟宜各
】日八初月三年二泰永
。嘆輕頭點,完看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