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我在大明被徐達撿回家》第35章 承武六年,土地國有化(2)

作者:兩廣總督·10個月前

那他以前殲滅了那麼多的明軍算什麼?

是在演他嗎?

你大明要是早這樣的話,那他還反什麼?

不過走到這一步,他除了繼續和大明打下去,沒有別的選擇。

若是他沒有稱帝,可能大明還不急著解決他,但他現在已經稱帝,成了朝廷的眼中釘,肉中刺。

若是不消滅他,豈不是其他反賊都敢稱帝了?

朝廷的威嚴何在?

無論如何,這一仗都是必須要打的。

而李自成要建立一個新的政權,這一關就是他必須度過的。

只有打贏了,才能站穩腳跟,獲得發展的時間和空間。

但很明顯,按照現在的局勢來看,要不了多長時間,李自成怕是得遷都了。

他的軍隊根本打不過明軍。

……

承武三年最後的這幾個月,就這樣在大明與大順之間的戰爭之中結束。

承武四年春末,明軍基本上收復了長江以北地區。

金陵徹底暴露在了明軍的兵鋒之下。

李自成選擇遷都杭//州,並改杭//州為臨安。

收到這個訊息,楊軒以朝廷的名義給鄭芝龍下令,從水路進攻臨安,直搗黃龍。

李自成剛剛安穩下來沒多長時間,就不得不再次遷都。

臨安並不是遷都的好地方,若是沒有水師保護,大明的水師就可以直搗黃龍。

李自成的手中沒有水師,只能繼續往內陸遷都。

往後的兩年時間,李自成不是在遷都,就是在遷都的路上。

大片的疆域被大明收復,地主士紳階層若是不跟著李自成跑,就只能倒在明軍的刀下。

承武六年,楊軒以朝廷的名義,正式宣佈廢除土地私有制,實行土地國有化。

之前的皇莊,也全部轉為國有土地。

隨即就是一連串的政策出臺,公文下發至各地。

明文規定,土地屬於國家所有,任何個人或組織、勢力不得將土地佔為私有或售賣購買。

違令者,全家流放,情節嚴重者,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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