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戲從女明星青澀開始》第334經濟合約的一半(2)

作者:明衛·11個月前

陳風換了一個話題:“以前人喜歡買字畫和古董。

以前的古董必須有出處,金銀算財寶。

古董字畫才能算寶物。

像這種局,通常需要熟人介紹,經過幾次以後,學會了穿衣打扮,學會了規矩後,才能加入進去。

這裡面只出價,不說真假。

不是這個字畫和古董值多少錢。

也不是他們多喜歡這個古董,而且他們聊天,才是關鍵的最終目的。

這裡面有官場的升遷,朝廷的動向,和生意上的機會。

你進去裡面後,買的古董,不是古董。

這個是你以後缺錢時的抵押品,你有錢了,有渠道了,就能賺更多錢。

有了更多錢,就可以買更多互動,加入更高的局。

說眼前這點。

花姐需要的是這個,她要的不僅僅是公司股份。

她要的是一整套流程。

我也是靠著老師姜濤,才勉強整合了中戲一些資源。

完成了一個閉環。

你說,這種閉環的資源,誰會輕易交出去。

國內有資格宣發的沒幾家。

我目前整合了學校一些關係,三爺一些關係,萬噠一些關係。

這幾年,也算認識了不少人,為什麼不自己獨立宣發呢?

我不知道宣發賺錢?”

李彬彬一開始也想不明白,後面自己妹妹提醒了,說沒有必要為了一點小錢,耽誤進度。

時間的成本,在有些人眼裡,一天就是50塊。

在富豪眼裡一天可賺50萬。

所以時間和收益這裡,明顯不划算。

如果宣發了公司做了,可能會賺多了一些,但是目前來看,不是很合適。

大家忙著跑馬圈地,沒有必要賺這點錢。

她也聽妹妹說了,陳風根本沒有心思管宣發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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