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自己真的不是很挑武器,在部隊自己就不是很認武器,只要能用給自己時間熟悉,自己就能把手中的任何武器推動到極致,根本不存在換個槍,射擊準度就下降的問題。
改造彈夾,本來是一個彈夾七發子彈,現在是十二發子彈。
這玩意也不能多帶,主要是也很沉。
VSS狙擊步槍,實用、拆卸方便,也是自己最熟悉的狙擊槍,國內的改造就是模仿的這一款,當然還有其他的選擇,不過用著不順手,還是老東西最符合自己的心思。
二十發子彈就夠了,這玩意也相當的沉。
手雷五枚,閃光彈兩個,其他的都是一些護具擋板。
龍浩天好像很厲害的樣子,自己要殺對方,一定要將自己武裝到牙齒。
整理裝備花費了;兩個小時的時間,下午兩點BB機響起,看了一眼地址,陳銘提著狙擊槍的箱子走出了別墅,從後門騎著腳踏車離開。
……
“你那個妞啊,細皮嫩肉,身材一流,可惜沒有反應,就像是一條死魚,我玩過一次就膩了。
你什麼時候領回去!”
跑馬地墳場,一群人針鋒相對,山下甚至是還有官差出現,陳銘在對角山找了一個位置,開始組裝自己的狙擊步槍。
沒一會的時間,只聽一連串的子彈聲音,接著就是爆炸,陳銘調整好角度,瞄準了山下。
一群人正在生死搏殺,一會是一群人偷襲,一會是另外一群人反包圍,反而是官差不見了蹤影,狗咬狗的劇情,自己在人群中尋找龍浩天。
手持衝鋒槍掃射,宛如戰神站在公路中心,四周完全沒有遮擋物,他就像是一個BUG一樣的沒有被任何子彈擊中,反而是他閉著眼睛瞎掃,對面的敵人都一個個的倒下。
這一梭子至少十幾個人的生命,鮮血很快就染紅了道路。
陳銘幾次射擊,子彈都神奇的從對方身邊飛過,那龍浩天顯然也意識到了子彈的不對勁,快速的躲閃找到掩體和對方僵持了下來。
陳銘撇嘴深呼吸,抬起頭看向那太陽
“你要是讓我殺他,你不如給我點提示,用雷劈我一下!”
三四秒沒有回應,陳銘快速拆卸狙擊槍,將其裝進箱子從一側樓梯快速的離開。
既然遠距離無法將目標解決,那麼只能親自進入大混戰了。
盡人事!
聽天命!
如果老天爺真的不讓對方死,老天爺一定會告訴自己。
快速的奔跑,山澗將狙擊槍箱子放在一旁,隨後帶上面具鑽入樹林,迅速靠近戰場在公路護欄外丟出一枚手雷,炸裂的障礙吸引注意,翻過欄杆掏出手槍
砰!
大口徑的子彈貫穿胸膛,整個人背脊完全粉碎,子彈並未停留穿過第二人身體,一彈雙響血腥至極。
撿起地上的衝鋒槍,自己的沙鷹子彈可不多,還是現場用撿來的武器比較好,和那龍浩天形成夾擊,快速的清理著所有抵抗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