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作為管理城市文明的踐行者,如今反而是沒有權力制衡,成了肆意妄為的街頭霸王。
每天都有欺壓凌辱、暴力執法,甚至違法亂紀,在我們老百姓身上發生。
這次又上了熱榜的廊坊城管出名了。5月29日,一名小型貨車司機正常行駛,幾名城管在街上晃悠,貨車準備鳴笛示意透過,並沒有碰到城管,這可是惹惱了了這一片街頭無人敢惹的街頭霸王。
幾秒鐘內司機被城管兩次打耳光,一群城管嘴裡高喊:“看不到人呀,你眼瞎呀!”
全程司機不敢動,不敢吱聲,只是怒目而視。
確實司機師傅也深知,這群身穿制服的人,人多勢眾。手中更是持有欺壓弱勢群體百姓的合法外衣。在這一片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的城管眼裡,就敢打遍膽敢踏入這片地域的普通老百姓。
最主要的是事後官方通報才是最氣人的,一看就知道誰是背後的傘了。
官方所有詞眼,將這起事件定性為城管與司機發生口角爭執,肢體接觸。
不但把這次事件變成了城管與根本就沒說話的司機發生的是口角之爭,並且將單方面的毆打變成了普通的肢體接觸。
言外之意執法人員打貨車司機是接觸。
單方面毆打的性質變輕了,那影片中城管兩次猛用巴掌往司機臉上打,難道是摸臉?
究竟是法律錯誤了?還是這幫官官相護的執法人錯了?
政府官員不願意認錯,不願意處理相關責任人員,而是隻顧著玩文字遊戲,唬弄老百姓。
其實城管管理的物件都是生活在底層的民眾,為了生活不得不走街串巷,擺攤設點,開店忙碌,掙錢養家的人。
那些衣食無憂的人,誰又會風餐露宿,街頭奔波啊!
前一段時間,陸羽還看過一期影片,城管無故毆打一名正常停車司機,事後車主向法院告城管暴力毆打官司。
一直打到二審還是敗訴,就連派出所出警作證都是妨礙公務,判的是派出所不能妨礙城管執法。
有了這個我們人民法院這個判例,這一下更加助長了城管的邪氣,各大城市中城管成了肆意橫行,給了雞毛當令箭的街頭霸王。
大家是否還記得一件深遠影響華夏十數年的判例?
2006年京陵市的一位法官王某在審理徐壽蘭狀告彭宇將她撞倒一案,就說出一句:“不是你撞的,那你為什麼要扶?”
而彭宇案發展到最後,結局變得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王姓法官這句話對社會道德秩序的影響。
從此,這名王姓法官以一己之力,讓社會人倫道德遭到毀滅性打擊。熱心腸的人在助人為樂之前,都要重新審視一下利害關係,思索片刻之後大多會選擇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這就是我們的人民法院的法官,道德素質低下到如此地步。
長此以往,我們的政府部門還有什麼公信力可言?
人性的弱點就是權力失去了制衡,人性就會如野草般瘋長,而更加肆意妄為。
網路上面到處都是報道外賣小哥被打;賣水果農民被打;孕婦攤販被城管抱摔在地,導致下身出血;那些固定攤販在城管面前,更加是大氣都不敢喘。
如果實地調查,哪一位城管不是索、拿、卡、要成習慣?
陸羽在影片中還看到一起令人噁心的影片,哈爾濱城管又於一個西瓜攤販發生了衝突,西瓜攤販在城管執法過程中受傷之後,城管丟下傷者不聞不問,揚長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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