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厚厚一沓銀票驚呆了林滄海,他仔細算了算,覺得心都快要跳出來了。
叮囑女兒道:“快收好,我需要好好緩緩。”
“是。”
林黛黛乖巧應下,她知道,窮人突然暴富,沒有尖叫出聲已經是很穩重了。
她也沒想到,珍珠能賣的比金子還貴。應該是物以稀為貴了。
晚上父女倆一人蓋一床被子,安然入睡。半夜就有人想要撬門而入。客棧裡失竊是常有的事。
林黛黛早就把銀票和裝錢的荷包放進空間裡了。爹爹賣魚的得到的五兩銀子在他自己身上。
等賊人偷摸到床邊的時候,被林黛黛一躍而起,壓倒在地上。小姑娘還用手中的匕首劃破了賊人的胳膊。
那賊人趕緊討饒:“女俠,你放了我吧,我把手裡的好東西全給你。”
“不可能,你的東西都是偷來的,我若因為這個放了你,豈不是成為你的替罪羊了?”
林滄海聽到女兒大聲的質問,醒來過來,和女兒一起把賊人綁了,通知了客棧掌櫃。
掌櫃的吩咐下人把賊人綁起來放在柴房,從賊人身上搜出來的東西都拿來還給被偷的客人。
第二天一早,就送賊人去見了官。那些客人都去作證了。林黛黛作為抓賊勇士,還被縣令大人賞了二十兩銀子。
等到案子審完,父女倆一起去問衙門裡主管田地的主簿,可有良田要出售。
姓秦的主簿拿出田地冊子翻看起來,告訴他們:“有的,東郊有三十畝良田要賣,一畝地要十五兩銀子,因為不分開賣,所以一直沒有賣出去。
西郊有座山地,五百畝,只要一千兩銀子,種糧食不太合適。種些果樹,建個莊子比較合適。
北郊有十畝地,不過是分開的,真要買下,想要種完十畝地,要走半天。”
林滄海看了冊子上的地圖,買了東郊的三十畝地,花了四百五十兩,又花了五兩,辦好了地契。
父女倆租車到了地裡檢視,地上乾乾淨淨,沒有種任何東西。立馬找了中人,把三十畝地租了出去。
林滄海看著手裡的五份租地契約,等到年末,就有糧食吃了。還不用自己費力去種。果然,有錢人的日子就是好過。
買了田,父女倆回到城裡,開始選宅子。最後買了一處離集市不遠的一進小院子。
花了一百多兩,雖然只有一進,但院子很大,家裡的傢俱都不用重新置辦,還是很划算的。
第二天,父女倆買了很多棉被和鋪蓋,把新家裝扮一新。又買了兩車糧食,放在糧庫裡。
鎖好門,駕著牛拉的板車回漁村去。打算把吳金花接來城裡享福。
折騰了兩天,一千兩銀子都沒有花完,就有田又有房了。
當吳金花聽到敲門聲,開門就看到丈夫和女兒滿臉笑容的站在門口,趕緊把兩人迎了進去。
她邊走邊問:“你們倆怎麼這麼久才回來?可是發生了什麼意外?咱們的板車怎麼多了頭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