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表,除了牛逼,我真的找不到別的詞形容你了。”
“幹!”
兩人碰杯,烈酒入喉,痛快淋漓。
“老表,接下來還拍電影?”靚坤忍不住問。
“明年再說。”高志勝輕笑,“眼下嘛,輪到歌壇開張了。”
“歌壇?”
靚坤一怔,眉頭皺成一個“井”字。
這步子跨得有點大吧?
“《英雄本色》第一部的主題曲《當年情》,是宋子傑唱的。”高志勝慢悠悠舉杯,“我能把小馬從偽鈔廠拎出來捧成影帝,就能把宋子傑——宋子豪那個做差佬的弟弟——推上港島歌壇頂流的位置。”
他頓了頓,眼神銳利如刀:“兩部《英雄本色》,兩首主題曲,宣傳造勢搞起來,再攢幾首熱歌,三個月後,我讓他在紅磡開個唱。”
靚坤差點嗆住。
紅磡開演唱會?你當那是茶餐廳點菜呢?
“老表……你腦子沒燒吧?”他瞪大眼,“歌手能賺幾個錢?拍電影才是真金白銀啊。”
“表哥,你的認知該升級了。”高志勝勾唇一笑,語氣篤定得像在發牌,“一部爆款電影,利潤千萬起步,錄影帶後續還能吃兩年。但你知道一個頂流歌手多能打嗎?兩個字——暴利。”
“第一,開演唱會,一場票價炒到黃牛翻倍,萬人空巷;第二,廣告代言,品牌搶著送錢,一張臉值八位數。”
靚坤抿了口酒,聽得直晃神。
演唱會?代言?
這也來錢?
“我還是覺得,拍電影穩。”他嘀咕。
“歌手來錢的速度,才叫真正炸裂。”高志勝目光沉定,“我知道你急,可別慌。等我把宋子傑捧成歌壇第一天王,你就明白了——他三個月賺的,可能比一部電影淨利潤還多。”
“時間不會長,三個月足矣。”
“一部電影從立項到上映,快也要兩三個月,還得看檔期、剪輯、宣發。我這邊動作更快,歌曲上線、打榜、曝光轟炸,節奏壓著走,流量自然爆。”
他還想再說,靚坤猛地抬手打斷。
“別說了老表,真的別說了。”
他指著自己太陽穴,苦笑:“再聽下去,我心態要崩,腦子都要炸。”
“行,我服你。有你在,我乾脆不動腦了。三個月後,我就盯著看——一個歌手,到底能撈多少銀子!”
“好。”高志勝端起酒杯,笑意深濃,“拭目以待。”
次日清晨,早餐剛畢,高志勝便吩咐人去請宋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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