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節奏、情緒拿捏得死死的,每一個轉身都像精心設計過的電影鏡頭。
港島一眾歌壇歌手坐在包廂裡,看得面如土色,集體失語。
心裡只剩一句:這貨是來砸場子的吧?
報紙、電臺連夜報道,標題全是清一色的誇讚——
“新人王駕臨!宋子傑一夜封神!”
“港島球場新傳奇,從今改姓宋!”
唯一的槽點,只有——時間太短!再來兩小時不過分!
三場唱完,宋子傑找到高志勝,嗓子沒啞,精神奕奕:“我可以繼續,再來兩三場都沒問題。”
高志勝沒立刻答應,而是叫來醫生,給宋子傑做了全套檢查。
確認聲帶無損、身體狀態線上,才鬆口:“行,加兩場。”
五場演唱會的訊息一放,票務系統直接崩了一瞬。
一半門票被粉絲搶空,另一半,全被洪興兄弟包圓了。
有錢有閒,帶上老婆孩子,走進港島球場聽自家兄弟唱歌——
這種排面,這種榮耀,簡直爽到飛起。
事後,半山別墅再度迎來慶功夜。
高志勝舉杯而立,笑意深濃地看向靚坤:“說好三個月試水,結果不到九十天,他就站上了港島歌壇頂流的位置。”
“四首代表作,五場萬人演唱會,代言拉滿,利潤破千萬港紙。他本人分賬,三百萬不止。”
他輕輕晃了晃酒杯,琥珀色的液體映著燈光:“老表,服不服?”
靚坤早已笑得仰倒在沙發上,猛灌一口酒,豎起大拇指,吼得整個別墅都能聽見:
“牛逼!!!”
“你他媽真特麼是個人才!我服了!徹底服了!”
不到三個月,捧紅宋子傑,狂攬上千萬港紙。
這手筆,出自靚坤的老表——高志勝之手。
他真做到了。
別人連想都不敢想的事,他輕描淡寫就辦成了。
“宋子傑現在是洪興旗下吃穿住行全線品牌的代言人,帶來的利潤,根本算不清。”
高志勝晃著手中的威士忌,琥珀色的酒液在燈光下微微盪漾。
他淺啜一口,語氣從容:“品牌曝光度拉滿,光廣告費就省了上千萬。這筆賬,不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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