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的電話響了,江河剛要接聽,卻不防手機突然被搶走,”牛明“示意兩個手下:“監控顯示車上上兩個人,一男一女,應該就是他們兩個,全都帶走!”
怎麼可能有這樣辦案的警察?
江河退到楊佳佳身邊,將她護在身後:“請出示你們的證件,你們是什麼警種、隸屬哪裡?我必須打個電話確認你們的身份才能配合你們的工作!”
隱隱的,遠處好像有救護車的嗚咽和警笛的鳴叫向這個方向而來。
“隊長怎麼辦?他們馬上就要上來了?”江河側對面一個皮膚黝黑的漢子說。
辦案的警察怎麼可能會怕同行?
“上!”
隨著“牛明”一聲斷喝,兩支閃著電弧光、“啪啪”作響的電棍分別朝著江河和楊佳佳懟了過來,楊佳佳顯然很怕這個玩意,驚叫著往病床裡側躲。
江河一個飛躍,凌空飛起的一腳已把襲向楊佳佳的那隻電棍踢飛。
但與此同時,另一隻電棍頂在了他的身上……
劇烈、尖銳的疼痛,強烈的肌肉痙攣與失控,讓江河的身體失去平衡,摔倒在地,感覺身體被“鎖住”,瞬間失去了行動能力。
呼吸困難、心悸、頭暈、噁心、嘔吐、意識模糊等感覺接踵而至。
江河敏銳地感覺到一張無形的大網在向自己和楊佳佳罩下來。
江河清醒過來的時候,發現自己好像在一間警務詢問室。
頭上日光燈管發出“滋滋啦啦”的電流聲。
例行姓名、年齡確認後,一個警員敲打案卷:江河,就在不久前,向陽路與金城大道車禍現場拍到了你的車牌號,說說吧,你們是怎麼撞上的?
江河調整情緒:根據相關規定,請先出示立案通知書。另外,根據相關法律,我有權核對您所說的監控影片。
牛得祿手指頓在記錄本上:我們找你問話就是有證據!現在是給你機會主動交代,你配合我們,還能算態度主動。
江河進一步確認:依據《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第七條,關於您提到的監控證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請提供完整未剪輯的原始影像。
旁邊的輔警突然插話:你車尾刮痕怎麼解釋?還留有死者車輛上的油漆!
江河悲哀到無語:“照你這麼說,我是用車屁股撞的對方嘍?”
牛得祿狠狠瞪了一眼那個小警,那意思是:你亂插什麼話。
小警委屈地低下了頭。
牛得祿突然一拍桌子:“那個路口的監控出現故障,但有目擊證人證明你出現在那裡,而且對方車輛是因為躲避你而發生嚴重碰撞!再退一步講,不管是什麼情況,你不應該下車報警、救人嗎?你為什麼直接逃離現場?”
邊說邊抓起印泥:簽字!現在籤認罪書還能取保!
江河將雙手平放桌面:“不對吧,剛才您還說那裡的監控拍到了我的車牌號,怎麼轉眼的功夫又說監控壞了?難不成這錄影都是根據您的需要提供佐證的?
另外,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在你們提供完整證據鏈前,我不會在任何文書籤字。同時根據《律師法》第三十三條,我需要立即聯絡委託律師。”
牛得祿用圓珠筆敲打詢問筆錄:“別扯沒用的!現在簽了這份認罪書,我們還能算你主動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