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步聲越來越近。
“姑娘,我沒嚇著你吧?”一個含著煙嗓的男聲響起。
我心臟還在怦怦狂跳,勉強扶著牆壁站穩。
那人按亮了手邊的燈開關,我這才看清他的模樣。
他穿著一身藏藍色道袍,頭上梳著個有點斜歪的髮髻,手腕上卻戴著一塊勞力士的金錶,肩上還鼓鼓囊囊地揹著一個大帆布包。
看上去三十多歲的樣子,五官俊朗,眼尾紋卻有點深,下巴上留著一撮小鬍子,正眯著眼睛打量我。
我氣不打一處來,指著螢幕已經報廢的手機,怒道,“你說呢?賠錢!”
這手機可是我攢了好久的錢買的,被賣去緬北都捨不得把它丟下,居然在這裡摔壞了!
那人咧嘴一笑,“我叫凌雲志,要錢沒有,你看我肉償行嗎?”
他說話時,眼睛還在我的身上瞟來瞟去。
胸口的佛牌已經變得發燙,我連忙按壓住它,先不讓蘇棲野出來搗亂。
我警惕地盯著凌雲志,“你不是個道士嗎?怎麼跟個色狼似的……”
“哎呦,瞧你這話說得,我指的肉償是臘肉那個肉!”凌雲志把肩上的大包卸下來,隨手扔在地上,發出“哐當”一聲響。
他在包裡翻了半天,還真的翻出來一塊煙燻臘肉,笑嘻嘻道,“這可是正宗的宣威火腿,三年發酵,沒點關係都弄不到!”
我簡直目瞪口呆,看向他扔在地上那個大帆布包,裡面塞滿了各種老舊的物件。
一個搪瓷茶壺的壺嘴露了出來,上面還印著紅色的“贈給最可愛的人”,旁邊還有一個鏽跡斑斑的老式手電筒。
“你這包裡到底還有多少驚喜是我不知道的?”我無語至極。
“不喜歡臘肉?那我再找找……”說著,他又從包裡翻出來一本早些年代的連環畫,還有一把已經炸毛的牙刷。
“停停停!”我連忙制止他的動作,“現在道觀的生意這麼不好做嗎,道長都開始下山收破爛了?”
“你誤會了,我不是什麼道長。”凌雲志把包重新揹回肩上,吊兒郎當說道。
我皺眉,“那你到底是做什麼的?”
“我就是圖這身衣服行走方便,在外面好蹭吃蹭喝,順便給那些善男信女算算卦,騙點小錢花花。”他拍了拍道袍上的灰,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那你拿這些破爛做什麼?”我問道。
凌雲志眼睛一亮,神秘兮兮地說道:“你可別小看這些破爛,這叫老物件,有收藏價值,賣給那些不懂行的國外友人,值不少錢呢!”
我瞬間明白了,這人不僅是個招搖撞騙的神棍,還是個小偷。
“你是來這裡偷東西的。”我面無表情道。
凌雲志不以為恥,反而振振有詞,“這怎麼能叫偷呢?知子羅都荒廢幾十年了,東西扔在這兒也是爛掉,沒人要。你就當我是個撿破爛的,廢物利用,給這些老寶貝找個好歸宿嘛!”
我只覺得太陽穴突突直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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