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他身上的衣服又髒又破,臉上青一塊紫一塊的,嘴角還在流血,看起來好像已經流浪了很久的樣子。
我當時覺得他有些可憐,就把口袋裡所有的零花錢都掏了出來給他。”
我心裡暗自咂舌,常歡是有錢人家的千金大小姐,初中時候的零花錢估計也得幾百上千塊。
這小子還真是走了狗屎運了。
常歡繼續沉浸在她的回憶裡,“我說,我帶你去醫院看看吧,你傷得不輕。他卻又退後了兩步,和我拉開距離。
他看著我手裡的錢,冷聲說,‘誰要你的髒錢!’
我當時很生氣,覺得他這人怎麼這麼不識好歹。
我怒道,我給你錢是為了讓你去看醫生的,那幾個男生是我們校霸,很不好惹,你不要再搶他們錢包了!
我說完,他卻譏諷笑道,‘我不搶他們的,那我搶你的?’
我說,我這裡有五百塊錢,應該夠你用一段時間的了。
他卻說,‘不夠。’
我問他,為什麼不夠?
他說要拿錢給母親看醫生,他媽媽得了惡性疾病,急需治療,但他沒有手術費,又還沒成年,沒有正規的地方敢人僱傭童工。
他給一家小餐館打工了三天,朝老闆要錢的時候,老闆卻把他打了出去,他和他媽媽都已經一天沒吃飯了,他媽媽現在還在醫院裡等著他。
我聽得揪心,卻無奈道,‘可我一天的零花錢只有五百塊,要不這樣,我每天放學把錢給你,你先拿去應急。’
他什麼都沒說,只是深深的看著我,然後接過了我的錢,一瘸一拐的轉身,跑進了巷子裡。
第二天,我放學時又來到那條巷子裡,發現他已經洗過了澡,換了身乾淨的衣服,靠著牆半坐在角落裡,低垂著頭,好像在等我,又好像不是。
我把零花錢遞給他,他還是深深的看了我一會兒才接過,今天他卻說,‘我會還給你的。’
我當時只是笑笑,說,你母親的病要緊,然後我便走了。
到了第三天,我又給了他五百塊,他今天對我的態度明顯好了許多,他說他已經給母親續了幾天的醫藥費,雖然手術費還差一些,但至少醫院沒有趕他們出來了。
我聽了很高興,那時候年紀小,覺得自己做了一件救人的事就特別開心,說你再等我幾天,等我爸爸從外地出差回來,我朝他多要點零花錢,你就能夠給你母親做手術了。
他沉默了很久,說了句謝謝,然後問我叫什麼名字,以後好把錢還給我。
我沒有說,只是笑了一下便走了。
可後來我連續幾天都沒有找到他,他像是人間蒸發了一樣,我很想知道他母親的病情怎麼樣了,但我卻再也沒能見過他。
直到那天,他在馬場對我告白,跟我說自己就是當初那個男生,並且把我的錢全部還給了我。
他說他其實並沒有離開京城,而且一直留意著我的生活。
連我上哪所大學,喜歡吃什麼菜他都知道,躲在暗處偷偷關注著我,卻不敢打擾我。
如今他事業有成,才敢堂堂正正出現在我面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