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條款清晰,明確了租金為“年度作物銷售後,核算純利潤的三成”,並規定了小河村方面有提供種子、技術諮詢、銷售協助的義務,也規定了承租方必須按照指導進行種植、不得私自改種、保護好土地生態等責任。
違約金條款也寫得明明白白。
任何一方在租賃期間若是違約的話,那就要按照當年產值的三倍進行賠付。
最後,到了簽字的時候,幾個大隊長看著那“三成租金”的刺眼字樣,以及那三倍的違約金,心中惴惴。
但事已至此,已經容不得他們退縮。
想到未來的收益,眾人還是咬牙籤下了名字,並按了紅手印。
至此,黑風嶺外圍土地的合作開發框架,正式確立。
沈燁手中,多了六份沉甸甸的合同,也意味著明年開春,他將承擔起更大的責任和壓力。
好不容易將事情辦妥,沈燁將眾人送走,剛一回家,就被剛從天坑返回的一家人攔住了。
“小燁,聽說你把地都租出去了?你是咋想的?那麼大,那麼好的地,咋就租給了外村人呢?”
率先開口的是沈紅梅,她怎麼也想不通,自家弟弟為何要這麼的“吃裡扒外”。
被姐姐這麼一問,沈燁有些哭笑不得:
“姐,咱們村才多少人?那些地離咱們村有多遠?還有,我把地租給他們,一年旱澇保收,穩穩當當的收他們三成租金,躺著把錢賺了。”
“他們累死累活的幹完一年,最後也就得了七成,你說哪種划算?”
“可不對啊小燁,那畢竟是七成呢,要是我們自己種的話,那不全都是我們的?”
這話是沈母問的,她也想不明白,為何好好的地,自己村子裡有的是壯勞力能幹活,為何要平白將到手的東西讓出去。
“娘,那是我們的地沒錯,可關鍵是,它不和咱們村挨著啊,它們都在人家的地盤邊上,我就算把它們收歸回來,讓自己村的人種,可咱也得守得住才行。”
“萬一咱們前腳把東西種下,後腳就有人來搞破壞咋辦?”
沈燁這句話一齣,所有人都沉默了。
的確,不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的東西,怎麼可能防止的了別人動歪心思呢。
其實沈燁還有一句話沒說,那就是:種地的永遠發不了財,別看現在一個個將土地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金貴,可再過個十幾二十年的,你就算白送給人家,別人都還不願意耕種呢。
好不容易將一家人說服,就在土地事宜塵埃落定的同時,另一件牽動無數人心神的大事也已近在眼前——1977年的冬季高考,即將開考。
小河村報名參考的知青和社員,加起來共計二十三人,將在幾天後統一前往縣城參加考試。
對於這些人,沈燁壓根就沒有多少信心。
畢竟同住一個村的,都是些什麼貨色,他能不清楚?
不說自己村子裡的那些歪瓜裂棗,就說知青點那些個早就將知識丟進糞坑裡的知青們,平日裡仗著自己喝過點墨水,就吆五喝六,一副高人一等的模樣。
可真要計較起來,卻又什麼都不是。
沈燁不信就他們那樣的德行,能夠“金榜題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