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鳳稀奇地打量著她,像第一次認識她似的:“別說他爸走得早,他媽可是厲害角色,中將軍銜呢,在部隊裡說一不二。這樣的家境,在京城都是數一數二的,多少人家的姑娘想攀都攀不上,你倒還挑上了。”
“不好意思,”陸母反倒淡定下來,慢悠悠地說,“我家陸靜是離過婚的,還有個孩子,可不會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我們有自知之明。高枝不是那麼好攀的,免得摔下來疼。”
她這一百八十度的轉變,讓在場的人都一頭霧水,摸不著頭腦。
陸母現在算是想明白了,攤上家境好的兒媳或女婿又能怎樣?還不是讓自己受氣。悅悅是例子,看著溫順,骨子裡卻擰得很;今美蓮更是,懷個孕都讓她操碎了心。最重要的是,這回要是真給女兒再找物件,非得找個絕對聽她這個丈母孃話的,免得招來氣受。而她和趙汀文多少年前就結下了樑子,那小子看著斯文,性子卻倔得很,傻了才會讓他娶了女兒,回頭來給自己添堵。
不過經王鳳等人這麼一提醒,陸母離開後,還是匆匆往女兒家趕去,想當面跟女兒提提這事,敲打敲打她。
“你知道他回來了嗎?”一進門,陸母就劈頭蓋臉地問,眼神像探照燈似的盯著陸靜。
陸母突如其來這麼一句,陸靜心裡一緊,手裡的抹布頓了頓,警惕地敷衍道:“哦,知道,前幾天聽悅悅說起過。他是悅悅她哥的同學,現在在醫院上班。”
“我跟你說過多少次了,少和悅悅來往,也少接觸她哥那些人。我們攀不上他們的。你現在都離婚了,帶著個孩子,說不定他們私底下早就在嘲笑你和東東沒丈夫沒爸爸了,背後指不定怎麼議論呢。”陸母在女兒面前說話向來口無遮攔,再難聽的話也說得出口,像一把鈍刀子,割得人心裡發疼。
陸靜從小到大早就習慣了母親這樣,可今天聽來,卻覺得格外刺耳。母親對她的指手畫腳也就罷了,偏偏還總針對她心裡在意的人,像要把那點微弱的火苗掐滅。
“媽——”她剛想開口說些什麼,替趙汀文辯解幾句。
“你別說話,聽我說!”陸母打斷她,語氣強硬,像在發號施令,“千萬不能再和他見面,你們倆不可能的。多少年前就不可能,現在你都這樣了——結過婚又離了,帶著個拖油瓶,怎麼可能?不是媽刁難你,媽以前也幫過你,託人問過,可他不領情。再說他媽眼光高著呢,我今天聽人說,介紹的相親物件通通不要,指不定私底下早就有滿意的兒媳了,人家要找也是找個未婚的大姑娘。你可別傻傻的再被男人騙了,到時候哭都來不及!”這一番話下來,倒像是處處都在為她著想,語氣裡卻透著股不容置疑的強硬。
陸靜手裡攥著半乾的抹布,指節都發白了,正擦著灶臺的瓷磚,聲音低低的,像從喉嚨縫裡擠出來:“媽,你放心,我和東東兩個人過,挺好的,不用麻煩你操心。”
聽到這話,陸母才滿意地點點頭,語氣緩和了些:“這就對了。有合適的好物件,知根知底的,媽會幫你和東東留意的。東東總歸還是有個爸爸好,長大了不受人欺負。”說完,還假惺惺地溫柔地拍了拍女兒的手,轉身離開了,鞋底蹭著地板發出“沙沙”聲。
陸靜搬來一張椅子,踩上去擦頭頂的排風扇。扇葉上積了層灰,她擦得格外用力,額頭上滲出一顆顆汗珠,順著臉頰往下淌,滴在衣領上,洇出一小片深色的痕跡。彷彿只有這樣,才能宣洩掉心裡的煩悶,把那些亂七八糟的聲音都壓下去。
沒過多久,悅悅帶著東東回來了。小不點一進門,就舉著那盒膏藥向媽媽炫耀,小臉上滿是得意:“給,那隻狐狸給你的,說是治腳疼的,我親眼看見他偷偷塞進去的。”
陸靜接過膏藥,指尖觸到盒子上的涼意,卻只是隨手放在桌上,轉身去給兒子倒水,彷彿那只是個再普通不過的創可貼,眼神都沒多停留一下。
看著媽媽這副無動於衷的樣子,小東東皺起了眉頭,小嘴巴撅得能掛個油瓶,一臉不解:媽明明前幾天還唸叨腳疼呢。
人生就是這麼奇妙,有時候你越是不願意、不想碰的事,偏偏就像跟你作對似的,越是躲,越是在哪都能撞上,躲都躲不開。
陸靜的腳總算好得差不多了,可以重新上班。現在孩子都是父親去接,她下班後總算能喘口氣。這天她從單位開車回來,路過一家書店,想著兒子念雙語,得添些聽說教材,便把車停進書店前的停車位,下了車走了進去。
這家店她常來,離住處最近,也是最大的一家,木質書架從地面頂到天花板,書的種類齊全,還挺新穎,引進的國外教材都帶著油墨的清香。
她徑直走向音像區。這類地方通常會放些音樂,大多是當下流行的熱門歌曲,節奏快得讓人心裡發慌。可不知怎的,今天店員像是懷舊了,竟然放起了後街男孩的歌,旋律一出來,就像一把鑰匙,打開了塵封的記憶。
後街男孩這支樂隊,在她中學時代紅極一時。那時候,3、4、蘋果播放器什麼的都還沒影子,最時髦的是銀色的CD機,薄薄的一片,能裝下十幾首歌,一臺至少要幾百塊人民幣。當年的幾百塊,可比現在值錢多了,就像當年的房價和現在比,簡直是天差地別。她家那會兒三個孩子都還在上學,只花錢不賺錢,蔣家得勒緊褲腰帶過日子,每一分錢都要掰成兩半花,哪捨得買這個?可學校裡能買得起的學生不少,畢竟都是京城裡的孩子,課間總能聽見有人哼著新歌。
後來家裡總算買了臺CD機,卻被最愛炫耀的大哥獨佔了,放在他的書桌抽屜裡,鎖得緊緊的。她和弟弟想借都借不到,只能趁他不在家時偷偷拿出來聽,還得小心翼翼的,生怕刮花了碟片。
學生時代,要是不會聽流行樂、不會唱幾句流行歌,簡直就是落伍,會被同學排擠,像個異類。她那時候急得不行,天天跑到這家店裡,買那種把CD轉成錄音帶的磁帶。用磁帶聽歌,總顯得有些寒酸,錄音機又大又笨,學生們又愛攀比,她只能偷偷地買,藏在書包最裡面。
她記得,那時候每次來,都要在離收銀臺老遠的書架後蹲一會兒,假裝看書,等四周沒人、不見同班同學的時候,才敢快步走上去付錢,臉都憋得通紅。
有一次,她竟忘了帶錢包,摸遍了褲袋和書包都沒找到錢,站在那裡窘迫得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手指摳著衣角,能聽見自己的心跳聲“咚咚”的。就在這時,一個溫柔的男聲在她身後響起:“十塊錢是吧?我來付。”
她猛地回頭,就看見趙汀文站在那裡,穿著乾淨的白襯衫,手裡捏著一張十元紙幣,眼裡帶著淺淺的笑。
她終於明白,為什麼自從他離開後,再來這家書店極少想起這些事,偏偏今天全都湧上心頭——因為註定要再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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