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蘭把我安排在4號樓,4層,404房。
原因是這棟樓裡的人比較多,護工也比較多,陽氣重,不容易鬧鬼。
依我看,不見得。
4號樓這個名字就不吉利,四四四的,諧音死!
而且在我隔壁房間裡還住著幾個輕度精神病人!
聽護工說是被警察送進來的正常人,因為警察交了錢,所以把他們軟禁在這裡。
他們吵著鬧著要出去,還說出去後肯定舉報警察。
他們越是這樣,警察越是不讓他們出去。
哪怕林小蘭放了他們,警察也會把他們關到別的精神病院!
直到他們服軟了,不鬧了,並且簽下不再鬧事的保證書,才能放他們離開。
然而,具體是什麼事,導致他們被關進來的,誰也不知道,或許是警察的問題,又或許是他們的問題。
反正不是什麼好事。
我躺在床上,拿著手機玩著,突然微信裡有人加我,來自附近的人,頭像是一個柯南,網名叫【終散去】
他加上我後,一上來就問我是不是住在4號樓4層404!
我心想,他怎麼知道我住在404?
難不成也是同一棟樓的!
這麼想著,我給他回覆,說是!
還打字問他加我幹什麼!
他說他是被冤枉進來的,希望我能幫他逃出去。
我又打字問他,具體什麼原因被冤枉進來的?!
他說,老婆跟情夫上床,被他當場抓姦!
他把老婆的情夫打了,結果第二天一群人把他抓到了精神病院,關了起來,經過打聽才得知……
情夫是一個什麼局的局長,權勢滔天!
現在他後悔了,想出去都出不去。
我問他在這裡被關了多久。
他說被關了3年。
我一聽,五味雜陳!
這三年,估計他老婆在外面都讓那個局長艹開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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