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此事確鑿,把犯事的僕從交出去如何,這樣是不是我們就沒事了?”雲蕭歸鴻提議。
沒想到丁承平還沒說話,張恆之首先反對:“不行,哪怕是我們使節團的人犯錯,也要回國按我們大夏朝的律法審判,絕不能被趙國人定罪。”
雲蕭歸鴻道:“這不就屬於包庇?”
“包庇又如何?這事有辱國體,我夏國人憑什麼由趙國人處置?堅決不可!”張恆之態度堅決。
“那我們現在怎麼辦?”雲蕭歸鴻也沒有跟張恆之去犟,只是把事情又推了出來。
張恆之的態度讓丁承平很欣賞,咱的人犯了錯,自己可以懲罰,但不能交出去讓別人喊打喊殺,所以他也傾向於不交出去。
這種事在後世有個專門的詞叫外交豁免權。
但現在該如何處理?此時代可沒有什麼外交豁免權這套說法,下回又上門抓人大家該怎麼辦?
張恆之雖然本能覺得不應該把人交出去,但此事之後該如何解決他也沒有頭緒。
朱季文將軍也是愁眉不展,畢竟大家都沒經歷過。
只見丁承平輕嘆一口氣,看著眾人道:“不如這樣試試。”
雲蕭歸鴻意外的看著他:“丁先生有解決辦法?”
“我說出來大家參考參考。”
“丁先生有話直說。”
“我們使節團所有人都代表著夏國形象,確實不適合送出去被趙國人處置,但是保全國家顏面的同時也要避免戰爭的發生跟兩國矛盾升級?。”
眾人對視一眼,點了點頭。
“所以我們現在要迅速控制危機,避免形勢惡化。”
眾人不太理解,雲蕭歸鴻問了出來:“那該如何控制危機又如何避免形勢惡化?”?
“此事隱瞞不住,肯定能查的水落石出,所以我們必須把責任人與國家行為分裂開,強調這是“非奉君命”屬於“個人私行”是使節團個別成員的禮儀失德,非邦交之罪。”
“那這不還是要將犯錯之人送出去給趙國人審判?” 朱季文問道。
“非也,犯錯之人,我們使臣團公開譴責,也承諾歸國治罪,但不交給趙人懲罰。”
“但若是趙國人不同意又該如何?”
“花錢,沒有什麼事情是銀子搞不定的,先去了解一番是不是真死了人,如果真死了,我們花錢辦喪事,還花錢給死者親屬,甚至花錢將那間暗窯子給買下,如果死的人是我們自己的奴僕,主人不追究又有什麼關係?”
這真是:
居上應存擔責心,
霜來共御千重寒。
麾下唯吾可斥責,
他人休得辱半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