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伯言不能死,可以貶為庶民,但絕不能死。”
“如果死了會如何?”
“將會是夏國不能承受之重。”
“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是。”
李構看著丁承平離開的背影長時間沉默不語。
接下來這段時間丁承平很少出門,宮中以及整個楚城的治安都是按部就班,他只在家中聽取下屬的工作彙報,朝會也不再參加。
與平日裡不同的是,楚城開始了宵禁,雖然白日里不顯,但夜間巡防力度是平日的兩倍,整個楚城的治安處於一種外鬆內緊的狀態之中。
經過三司會審,齊伯言被定罪了。
丁承平皺著眉頭,看著桌案上這份大理寺卷宗,首頁上赫然寫著:百官之首太師朱休穆親批的“證據鏈完整”,刑部驗明“證詞無刑求痕跡”。
翻看卷宗第一頁,進入眼簾的是:證人三名、物證兩件、供詞四份、刑部複核簽押,勘驗齊伯言雙手無杖痕,雙膝無跪瘡,唇舌無咬傷,供詞墨色勻淨,無塗改無補筆無墨團暈染,未見刑求之跡,供述自認不諱,甚至還附錄齊伯言親筆寫下的《謝罪表》。全文共三百二十七字,末句是:臣罪當誅!
卷宗的最後寫著審後結案通報:齊伯言謀逆坐實,其罪當誅,家眷充軍,家產籍沒。並且建議將他列為“跋扈將軍典型”,要求所有百姓誦記其失,以鞭策他人。
作為從法治時代穿越到這片時空的丁承平看完整個卷宗之後背脊發涼。
這不是莫須有,莫須有是沒有證據亂殺,是隨便捏造一個罪名來指認他人有罪。
但這份判決書太完美, 沒有酷刑、沒有偽證、沒有越級審訊、是站在法律的外衣下,把“忠”字活活絞成了“逆”字。沒刪卷宗,沒燒證據,三司會審之人有朝中太師,有道德楷模張恆之,有刑部尚書這樣的法律專家,完全按照審判程式,所有“證據”也都來自齊伯言最信任的人之口,所有供詞都符合大夏朝“謀逆罪”的法定構成條件。
如今只等陛下李構在結案呈報上輕輕批下兩個字“照準”就行, 而且沒人會認為是陛下在刻意打壓跟誣陷一個忠臣。
丁承平此時就一個想法:
如果陛下殺了齊伯言,他立馬帶著妻妾家眷還有一千多從田灣出來的丁字營士兵連夜返回十萬大山再也不過問楚城之事。
歷史上太多隻可共患難不能共富貴的帝王,他從沒覺得自己能遇到一個例外。
好在皇帝李構駁回了卷宗的結案陳詞,只輕飄飄說了一句:“齊伯言有大功於社稷,今他竊弄威權虧負百姓期望,但朕不會負他,雖將其貶為庶民,但子孫保留世職。”
這個決定讓丁承平安心不少,不僅僅是他,整個朝堂都在稱讚陛下聖明。
也正是為此,南陽郡、沅州、漵州等地軍權交接沒有引發任何意外,原本跟在齊伯言身邊的謀士李異、謝京還有軍中將領謝宏、謝斐等人也都重新依附了蒙子明與朱季文。
一場有可能爆發的兵禍之亂就這樣被無形中化解。
這真是:
公卿有黨排宗澤,
帷幄無人用岳飛。
遺老不應知此恨,
亦逢漢節解沾衣。
游陸 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