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的喧囂持續到深夜,最終在各方角力和妥協下達成了一個暫時脆弱的平衡。警方的介入讓事情的性質變得嚴重,但鑑於涉事雙方都是未成年人,且互有傷情,最終的處理權很大程度上還是移交回了學校。
第二天下午,校長辦公室內氣氛凝重。林秋父母、王大壯父母、李亮母親,以及班主任、教導主任、年級組長悉數到場。林秋和王大壯、李亮因傷情需要靜養,沒有出席。林秋肋骨打了固定帶,躺在病床上,面無表情地看著天花板;王大壯頭上纏著厚厚的紗布,躺在家裡哼哼唧唧;李亮手臂吊著繃帶,臉上塗著藥水。
校長是個頭髮花白、面容嚴肅的中年男人,他翻看著桌上攤開的醫院診斷證明、老師的情況說明,以及警方出具的初步情況說明。他揉了揉眉心,顯然對處理這種惡性鬥毆事件感到頭疼。
“情況,我們都瞭解了。”校長清了清嗓子,聲音低沉,“王大壯同學,頭皮裂傷,縫合十二針,輕度腦震盪。李亮同學,手臂嚴重咬傷,面部多處軟組織挫傷。林秋同學,肋骨舊傷骨裂,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三方都傷得不輕。”
王父立刻激動地拍桌子:“校長!這能一樣嗎?我兒子頭都被開瓢了!那是衝著命去的!這是故意殺人未遂!必須嚴懲!開除!送少管所去!”
李亮母親也哭訴:“我兒子手差點被咬斷!以後留疤怎麼辦?留下心理陰影怎麼辦啊?”
林父林建國嘴唇哆嗦,想辯解,卻被對方的氣勢壓得說不出完整的話,只能反覆說:“是……是王大壯他們先欺負小秋,還要燒他爺爺的遺物……”
“遺物?什麼遺物?有證據嗎?”王母尖聲反駁,“誰看見了?不就是一本破冊子?我兒子就是開玩笑,他就下死手?分明是借題發揮!心理變態!”
教導主任試圖維持秩序:“安靜!都安靜!事情要調查清楚!林秋,他提到郵票冊……”
“他一面之詞!”王父打斷,“我兒子和李亮都說是他無緣無故發瘋動手!那個車棚角落沒監控,誰說得清?”
這正是問題的關鍵。現場沒有第三方目擊者,孫亮事後作證含糊其辭,只說林秋突然發瘋,車棚角落是監控死角。林秋那句“他要燒我爺爺的郵票”成了孤證,缺乏物證和其他人證支援。而王大壯和李亮“傷勢更重”的直觀印象,以及他們口徑一致的指控,在缺乏反證的情況下,佔據了表面上的“有理”位置。
校方面臨兩難。重罰林秋,顯然有失偏頗,且可能激化矛盾;不處罰,又無法對受傷更重的王大壯、李亮及其家長交代,也難以平息因此事在校園內造成的惡劣影響。
經過漫長的、充滿火藥味的爭論和校方內部的權衡,校長最終做出了決定。他敲了敲桌子,讓所有人安靜。
“事情的起因,雙方各執一詞,暫時無法完全核實。但打架鬥毆,造成同學重傷,是極其嚴重的違紀行為,必須嚴肅處理!”校長語氣嚴厲,“鑑於雙方均有受傷,且情節嚴重,經學校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一、對林秋、王大壯、李亮三名同學,均給予記過處分,記錄檔案!”
“二、此次事件產生的所有醫療費用,由雙方家庭自行承擔,相互抵消,學校不再另行協調賠償事宜。”
“三、三名同學回家反省一週,深刻檢討自身錯誤!一週後反校。”
這個“各打五十大板”的處理結果,看似公平,實則是一種息事寧人的和稀泥。它迴避了追究真正的起因和責任主次,用“雙方都有錯”的模糊定性,暫時壓下了家長間的激烈衝突,也給了校方一個臺階下。
王父王母雖然對這個結果不甚滿意,但看到學校態度強硬,且兒子畢竟也動了手,加上記過處分對林秋也是重罰,便罵罵咧咧地勉強接受了,但放下狠話“再敢動我兒子一根汗毛,沒完!”
林父林母則心情複雜。他們為兒子感到冤屈,明明是被長期欺凌後的爆發,卻落得同樣記過的處分。但看到兒子肋骨的診斷書,他們更心疼兒子的身體,也怕事情再鬧大對兒子更不利,只能默默嚥下這口氣,接受了這個結果。
處分通知很快在校園內公示。
然而,校方試圖“公平”處理的姿態,並沒有平息暗流。相反,“林秋敢下死手”的訊息,像一陣無聲的風,迅速傳遍了初一年級,甚至更高年級。
比起處分公告上乾巴巴的文字,學生們私下流傳的,是車棚裡血肉橫飛的細節,是林秋狀若瘋魔、用磚頭砸頭、用牙咬人的駭人形象,是王大壯頭破血流、李亮手臂見骨的慘狀。
“記過”的處分,在“林秋差點把王大壯開瓢”的恐怖傳聞面前,顯得蒼白無力。大多數學生記住的不是“各打五十大板”的學校通告,而是“林秋是個不要命的瘋子”這個事實。
恐懼,往往比規則更具威懾力。
躺在病床上的林秋,從父母口中得知處理結果時,臉上沒有任何表情。記過?他不在乎。醫藥費?他家本就拮据。他只知道,他用最慘烈的方式,守住了爺爺的郵票冊,也讓王大壯付出了血的代價。
至於那隨之而來的、“敢下死手”的兇名……
林秋轉過頭,望向窗外。陽光刺眼,他卻覺得心底某處,一片冰冷的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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