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現在動手嗎?將軍。”
“不。”格拉維克否決了,“這裡人太多,動手會引起不必要的恐慌。而且,他既然敢這麼招搖,就一定有後手。盯著他,看他到底想玩什麼花樣。”
“是。”
託尼吃完了手裡的熱狗,把包裝紙精準地扔進了十幾米外的垃圾桶。他拍了拍手,對著周圍意猶未盡的人群揮了揮手,然後鑽進了他的奧迪R8。
“各位,回見!”
伴隨著一陣引擎的咆哮,紅色的跑車像一支離弦的箭,匯入了擁擠的車流之中。
他沒有立刻離開紐約,而是在這座城市裡,上演了一場盛大的個人秀。
他先是去了第五大道,走進一家奢侈品店,給自己買了一身全新的西裝,順便把店裡所有的領帶都買了下來,理由是“選擇困難症犯了”。
然後,他開著車,去了布魯克林大橋,在橋上停下,對著東河吹了半個小時的風。
他甚至還去了皇后區,找到一家社群籃球場,和一群正在打球的半大孩子,來了一場一對五的鬥牛。
結果當然是被虐得體無完膚,最後他氣急敗壞地宣佈要收購這支“未來的NBA冠軍球隊”,並且給每個孩子都買了一雙最新款的簽名球鞋。
他的每一個舉動,都被無數的手機鏡頭記錄下來,傳遍了全世界。他就像一個剛剛結束巡演的搖滾巨星,在自己的主場,享受著粉絲的歡呼和崇拜。
而那幾輛黑色的雪佛蘭轎車,始終不遠不近地跟在他的後面。他們像一群耐心的獵犬,只是圍著,卻不靠近,等待著獵物露出疲態,或是離開自己熟悉的地盤。
託尼當然知道他們的存在。戰甲的HUD介面,早就將那些車輛的位置和型號,清晰地標註了出來。
他甚至能透過奧迪車上的高倍攝像頭,看清駕駛座上那個特工臉上,因為長時間保持一個表情而僵硬的肌肉。
他在等。
等一個完美的時機,等一個完美的舞臺。
夜幕降臨,華燈初上。
在外面瘋玩了一整天的託尼,終於感到了“疲憊”。他開著車,駛上了通往長島方向的高速公路。
那裡的車流,比市區稀疏得多。道路兩旁,是連綿的樹林和偶爾閃過的路燈,光影在他的臉上交錯變幻。
他看了一眼後視鏡。
那幾輛黑色的轎車,依舊緊緊地跟在後面,像一群聞到血腥味的鯊魚。
它們之間的距離,在慢慢縮短。
託尼的嘴角,勾起了一抹不易察覺的弧度。
前戲結束了。
正片,即將開始。他握著方向盤的手,輕輕敲擊著,彷彿在為即將上演的追逐戲,打著節拍。
“賈維斯。”
“我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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