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把狗脖子上的“活肉”撕成小條,又專門給藍蘭重新砸了一碗蒜泥。
這碗蒜泥放的鹽稍微少了一些,孕婦吃太鹹不好,必須區別對待。
藍蘭直接上手,捏著狗肉包蘸蒜泥送入口中,愜意的眯上了眼睛。
現在她不需要狼吞虎嚥了,細嚼慢嚥細細品味,感覺味道更香。
李春不知道剛才藍蘭偷吃了多少,眼看又炫了半個狗脖子,藍蘭這才心滿意足的停了下來。
“二春,熟的狗肉能存放多久?”
“跟肉湯凍在一起,存放半年都沒有問題,不過最好還是在一個月之內吃完,放太久的話,多多少少都會有些哈喇。”
藍蘭點點頭,認真的叮囑道:“二春,我感覺你閨女特別愛吃狗肉,今天剩下的狗肉你可別再送人了,都凍起來,留著給你閨女吃。”
她知道李春有個習慣,每次請客吃飯的時候,如果肉菜剩的比較多,李春只會留下夠吃一頓的量,其餘的全部分給別人帶走。
別的菜讓別人帶走,藍蘭沒有意見,可今天的狗肉不行,李春他閨女還沒吃夠呢。
看她一本正經的樣子,李春也不好點破她,就是不知道是大閨女喜歡吃狗肉,還是肚子裡的小閨女喜歡吃了。
李春笑了笑:“在咱家吃狗肉還不方便?你啥時候想吃,我啥時候去買狗燉上,吃新燉的狗肉咋說也比吃剩下的好吧!”
藍蘭搖頭道:“那不行,萬一來不及咋辦?今天的肉就留下來吧!”
“好吧,那就聽你的。不過一會兒得讓長明給燕子和張嬸兒帶回去一些。”
“可以!對了,是你閨女還吃,我是被逼的!”藍蘭鄭重其事道。
李春:“嗯吶!我知道,我知道!”
藍蘭在廚房吃獨食這功夫,高月蘭跟老張的談話也已經結束,剩下的就是由李春通知張國富挑選良辰吉日上門提親了。
張國富的態度都不重要。
他兒子喜歡張春芳,那又是本分人家的孩子,長得也不差,家裡就一個身體健康的老爸,結婚之後小兩口就是雙職工,按照現在李春給的工資待遇,小兩口一年能攢下上千塊錢,張國富就偷著樂去吧!
至於倆孩子還沒有達到婚配年齡,那更不重要。
在這個年代的農村,人們看中的只是婚禮和婚宴,辦了婚宴,請來親朋好友做見證,這就算禮成,結婚證根本不重要。
在農村,沒有結婚證的夫妻比比皆是,遠的不說,李衛國和王慧蘭就沒有結婚證,不是一樣子孫滿堂幸福美滿嘛!
李春和藍蘭之所以在婚禮前辦理結婚證,那是因為藍蘭是人民教師,必須遵守婚姻法的規定,李春娶的要是農村姑娘,也不用必須那麼嚴謹。
把張亞民和張春芳的關係挑明,李春也長舒一口氣,這倆孩子就是個隱藏地雷,萬一情難自禁偷偷摸摸生米煮成熟飯,要是被人傳出去,李老闆的臉面也都不在。
現在把倆人的關係擺在明面上,那就是父母同意在搞物件,就算有討厭的人傳閒話也不用擔心了。
李春給老張的酒杯倒滿酒:“恭喜張哥,我敬你一杯!等民子和小芳辦婚宴的時候,我一定盡全力親自掌勺,保證你們雙方都有面子。”
參加了今晚的酒局,老張對李春以前的態度也釋然了,高高興興端起酒杯,剛準備跟李春碰杯,突然聽到李春的稱呼,老張的眉頭又皺了起來。
“你剛才管我叫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