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暴富後,快意恩仇》第572章 妥協與信任(1)

作者:寒夜夢雪·3個月前

周明遠聽完,沉默了片刻,緩緩道:

“東航同志,你的解釋,邏輯上說得通。你在國際金融界的背景,確實可能接觸到這樣的資源。

個人承擔費用,也體現了你的奉獻。但是,”

他話鋒一轉,目光如炬,

“這樣的非官方、高費用的情報網路,其資訊真偽難辨,風險不可控。

更重要的是,它使你,也使我們中心,與一個不受我們監管、背景複雜的境外網路繫結在了一起。

這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的風險點。如果這個網路本身就有問題,或者被對手滲透,後果不堪設想。

鄭斌的教訓,還不夠深刻嗎?”

周明遠的擔憂,合情合理,甚至可以說是老成謀國之見。

他不再糾結於林東航是否隱瞞,而是直指這種合作模式本身的巨大風險。

林東航點頭,語氣誠懇:

“周書記的擔憂,正是我之前最大的顧慮,也是我遲遲沒有完全公開的原因。

這個網路,是一把雙刃劍。用得好,能殺敵;用不好,會傷己。

所以,我今天的坦誠,不是要說服你們完全依賴它,而是希望我們三人,能就如何使用這把‘劍’,達成一個新的共識,建立一個新的監督和使用框架。”

他提出了核心建議:

“我的想法是:

第一,重大原則。‘深網資訊’提供的資訊,僅作為我們決策的參考和線索,絕不能作為唯一依據或直接證據。所有重大行動,必須以我們官方調查獲取的合法證據為基礎。

第二,嚴格報備。以後,每次我從該網路獲取可能影響重大決策的資訊,無論是否採用,都會形成簡要報告,提前向周書記和王書記報備,說明資訊內容、來源可信度評估、以及我的使用建議。

第三,資訊隔離。該網路的存在及具體資訊內容,嚴格限制在我們三人之間知悉,絕不擴散。對外,統一歸為‘綜合情報研判結果’。

第四,風險共擔。使用該資訊做出的決策,我們三人集體負責。如果因資訊不實導致失誤,我承擔主要責任,但決策是我們共同做出的。

第五,備用與切割。我們會同步發展和強化我們自己的、完全可控的情報蒐集和分析能力(業務二處)。一旦發現該網路不可靠,或出現重大風險,立即無條件切斷聯絡,確保中心安全。”

這是一個妥協方案,也是一個建立新信任的契約。

林東航讓渡了部分“資訊獨享權”和“行動自由權”,換取了在框架內的合法使用和周、王的知情與監督。

周、王則獲得了對這條“暗線”的部分知情權和監督權,能夠將其納入可控範圍,降低了不可預知的風險。

王海明仔細品味著這五條原則,良久,緩緩點頭:

“如果真能嚴格按這五條執行,風險確實可以控制在一個相對可控的範圍內。

情報工作不可能沒有風險,關鍵在於可控和監督。

我同意這個框架,但必須加上一條:所有與該網路的通訊記錄、資金往來憑證(脫敏後),必須接受紀委的定期抽查審計。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