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那些女人怎麼跟上週智的,她心裡門兒清。
而她自己,其實也悄悄埋著一份念想:喜歡周智,喜歡得清醒又剋制。
不是不敢開口,是太清楚分寸——她懂他的格局,也認得清自己的位置。
如今只盼把手頭事做到極致,哪天真能替他扛一回重擔,便已足夠。
別的,連想都不敢深想。
“行了,打住!”
周智笑著擺擺手:“話說小妹,你也到年紀了吧?沒遇上個合心意的?老爺子真沒催過你?”
“催我啥?”
十三妹樂了:“我爸那人你還不熟?混了一輩子江湖,圖個自在,連自己鞋帶都懶得繫緊,哪會管我找誰、嫁誰?”
“再說了——智哥你這塊玉擱在這兒,讓我上哪兒去找塊能配得上的石頭?”
老話講得好:少年時若撞見驚鴻一面,餘生都難再入眼。
十三妹身邊站著周智,就像站在一座活火山旁——熾熱、不可控、光芒刺眼。
她認識他,滿打滿算還不到一年,可這一年,硬生生把她從毛頭丫頭拔成了獨當一面的掌舵人。
以前她把可樂當神拜,嘴上喊著“賣腎都要養他”;
碰上週智後,偶像二字,瞬間換了主人。
一次次親眼看他破局、翻盤、立威、收心,她的眼界被硬生生撐開,腦子也一天天沉下來。
終於明白:真正的男人,不是靠臉和腔調撐場面,而是拿命搏出路、用肩扛風雨。
至於可樂?不過是青春裡一陣沒來由的風,吹過了,就散了。
……
誰沒年少輕狂過?誰沒把真心捧出來摔過?
喜歡不是錯,付出不算虧,求不得也不丟人。
人活著,本就擅於低頭——低到塵埃裡,和泥水同流;
低到習慣孤獨,甚至品出幾分清靜滋味。
可若某天,光突然照進來,暖意太濃,人就容易忘了那是光,誤以為是歸宿。
對十三妹來說,周智曾是她無憂無慮時仰望的星;
更是她跌進谷底時,唯一肯伸手的岸。
但她試過幾次,淺淺一探,便知那光不為她停留。
她多想回到從前,瘋跑、大笑、口無遮攔,可有些路,走過去就再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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