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桃色大案紀實》第538章 雲南830特大殺人案《二》(1)

作者:我是德福·1個月前

連續作案後,二人深知當地風聲漸緊,不敢久留,立刻收拾贓物跨省逃竄。8月27日,二人抵達雲南昆明市短暫藏匿,稍作休整後,於8月29日趕往富源縣大河鎮,繼續物色作案目標。當日下午一點,二人闖入獨居村民唐女士家中,將其捆綁控制,僅劫掠九十元現金和兩本存摺。

因劫掠財物微薄,又擔心唐女士事後報警揭發罪行,二人再次痛下殺手,徒手將唐女士活活勒死,隨後攜帶贓物和存摺快速逃離。一夜過後,二人輾轉抵達營上鎮,入住紅紅旅社,伺機實施新一輪搶劫。

8月30日上午,二人將旅社老闆娘吳女士騙至租住房間實施侵害,劫掠一千元現金、一部手機和一枚玉佩。行兇過程中,吳女士兩歲的女兒敏敏在一旁放聲大哭,稚嫩的哭聲極易引來路人注意。為掩蓋罪行、逃避追查,二人狠心用被子將年幼的敏敏活活捂死,殘忍終結了一個孩童的鮮活生命。

九天時間,三省流轉,四起案件,七條人命。兩名正值青春的少年,徹底淪為嗜血惡魔,將無辜者的性命視作草芥,將血腥殺戮當作常態,在貪慾與惡念的支配下,一步步墜入無邊深淵。

系列跨省連環殺人案曝光後,引發全社會極大震動。雲南省公安廳將該案列為省級掛牌督辦特大案件,市縣兩級公安機關抽調百餘名警力組建專案組,全方位排查線索、追蹤兇手軌跡,全力攻堅破案。透過八天不間斷的摸排、比對、追蹤,專案組精準鎖定兩名兇手的真實身份和藏匿地點。

此時的兩名少年,依舊心存僥倖,狂妄自大,絲毫沒有悔過收斂之意。作案逃竄後,二人分頭前往曲靖市匯合,計劃遠赴深圳進廠務工,企圖徹底逃離案發地,隱匿身份開始新生活。抵達深圳後,二人的務工計劃意外落空,招工老闆察覺傅章神色狡黠、心性浮躁,拒絕錄用他,僅留下樣貌文靜、戴著眼鏡的劉啟智在飯店務工。

二人被迫分開藏匿,也為警方抓捕提供了絕佳契機。2012年9月6日晚間八點,在鐵路公安的全力協助下,逃竄途中的傅章被成功抓獲。根據傅章的如實供述,警方連夜鎖定劉啟智的藏匿地點,於當晚二十三時,在深圳寶安區一家飯店內將正在務工的劉啟智成功抓捕,兩名作惡多端的少年惡魔,徹底落網。

面對警方審訊,兩名少年異常坦然冷靜,沒有絲毫恐懼、慌亂與愧疚。民警訊問其是否知曉被捕原因,二人直言不諱,清晰供述自己在湖南、廣東、雲南三省連續殺人劫財的全部罪行。在講述一次次殘忍的行兇過程、受害者的掙扎與慘死模樣時,二人神色平淡、語氣鬆弛,彷彿在講述無關自身的瑣事,全程毫無動容與悔過。

更讓人憤怒震驚的是,逃竄途中的傅章毫無敬畏之心,甚至肆意炫耀自己的惡行。他主動登入社交軟體,向好友吹噓自己短短數日連殺數人,囂張宣稱大批警方全力追查卻始終無法抓獲自己,狂妄感慨老天相助,自認可以繼續逍遙法外、持續作案。無知的狂妄、扭曲的心態,徹底暴露了二人泯滅人性的黑暗本質。

隨著審訊深入,二人墮落黑化的根源也被徹底揭開。兩名少年的家庭條件均不算優渥,家境普通甚至略顯拮据,但父母對二人極盡溺愛。家中即便生活清貧,父母也省吃儉用,全力滿足他們的物質需求,好吃好喝盡數供給,哪怕借錢也要滿足孩子的各類要求,長期疏於管教、縱容溺愛。

二人就讀的民辦中學學費高昂,遠超當地公辦學校,足以體現父母對他們的傾力付出。可毫無底線的溺愛,沒能養成他們感恩踏實的品性,反而滋生了好逸惡勞、貪圖享樂、急功近利的扭曲心態。他們不願吃苦勞作,不屑踏實求學,一心想著一夜暴富、不勞而獲,為後續的惡性犯罪埋下隱患。

兩人年少相識、結伴墮落,彼此助長歪念、相互裹挾作惡。傅章性格內向孤僻,常年居家沉迷網路、觀看暴力影像、遊玩暴力遊戲,缺乏正常的社交與正向引導,逐漸形成冷漠偏執的三觀。劉啟智天資尚可,擅長美術、文筆流暢、口才出眾,在校時曾斬獲演講獎項,本該擁有光明前程,卻因沉迷網路遊戲、荒廢學業,逐漸厭學輟學,性格愈發叛逆極端。

年少時劉啟智身形瘦小,在校時常被同學欺負,性格仗義、敢於出頭的傅章多次為其解圍,二人因此結下深厚情誼。這份特殊的羈絆,沒有成為彼此進步的動力,反而成了結伴作惡的紐帶。暴力影視劇、血腥網路遊戲長期薰陶,讓二人錯誤認為暴力可以解決一切問題,不擇手段就能獲取財富,扭曲的認知徹底顛覆了他們的是非觀與價值觀。

案件進入司法審理階段後,法院專門引入心理干預與社會調查機制。專業心理諮詢師經過深度研判,精準剖析出二人犯罪的核心根源。家庭教育缺失、無底線溺愛縱容,讓二人缺乏規則意識與敬畏之心。青春期認知障礙、三觀扭曲,讓他們漠視生命、唯利是圖。長期接觸網路暴力內容,潛移默化模仿暴力行為,最終徹底走上謀財害命的不歸路。

2013年4月17日,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庭審結束後,身陷囹圄的劉啟智終於心生悔意,在看守所內寫下家書,向父母懺悔自身過錯。他坦言自己犯下不可饒恕的死罪,深深悔恨自己一時糊塗、誤入歧途,不僅毀掉了自己的人生,也摧毀了多個無辜家庭。他悔恨自己未能及時制止傅章的惡行,最終釀成滔天悲劇,懇請世人引以為戒。

2013年6月20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審理查明,劉啟智、傅章二人共謀搶劫殺人,九天內跨省四起作案,殘害七人,犯罪情節極其惡劣、作案手段極度殘忍、社會危害後果極其嚴重。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分工協作、作用相當,均系主犯,無主次之分。

其中劉啟智作案時已滿十八週歲,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依法以搶劫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傅章作案時未滿十八週歲,系未成年人,依法從輕處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判令兩名兇手的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受害者家屬經濟損失共計二十五萬元。

一審判決後,劉啟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經雲南省高階人民法院審理,二審裁定維持原判,最終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劉啟智被執行死刑。兩名肆意踐踏生命、挑戰法律底線的少年惡魔,最終各自迎來了屬於自己的結局,為九天的嗜血惡行付出了最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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