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道旨意,充滿了典型的崇禎風格:既要面子,又要裡子;
既想解決問題,又不想付出代價;
將決策的壓力和風險,完全推給了前線將領。
聖旨以六百里加急的速度,傳達到了榆林。
陝西三邊總督接到這份含糊其辭的旨意,也是頭疼不已。
“相機行事”、“剿撫並用”,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他深知朔方兵精糧足,又有蒙古盟友,絕非易與之輩。
剿,風險太大;
撫,對方條件恐怕不低。
經過一番權衡,總督決定先以“撫”為主,進行試探。
他再次派出使者,攜帶更加“優厚”的條件前往野狐嶺:
許諾若陳遠解散朔方軍,聽從朝廷整編,可授其“延綏鎮參將”之職,其部下亦可酌情授予軍職,朔方之地仍歸其管轄,但需接受朝廷派官治理。
這看似讓步的條件,實則包藏禍心。“參將”不過是個中級武官,遠不能與“都督”相比;
解散軍隊更是要了朔方的命根子;
接受朝廷派官,等於直接剝奪了治理權。
這分明是誘降吞併之計!
使者再次來到野狐嶺,宣讀了朝廷的“恩旨”。
議事堂內,陳遠、秦玉鳳等人聽完,面色凝重。
“參將?解散軍隊?朝廷派官?”
趙勝氣得冷笑連連,“這是要把咱們生吞活剝了啊!”
秦玉鳳冷然道:“此乃緩兵之計,欲使我等自廢武功,屆時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陳遠心中明鏡似的。
朝廷根本無意真正承認朔方的地位,所謂的“招撫”,不過是吞併的另一種形式。
一旦接受,朔方數年心血將付諸東流,自己和一眾兄弟的命運也將堪憂。
他站起身,對朝廷使者平靜而堅定地說道:“天使回稟總督大人和朝廷,陳遠本一介草民,聚眾自保,只為抗虜安民,絕無二心。
朔方軍民所求者,不過是一方安寧,願為朝廷守此北門,共御東虜。
若朝廷信我,請準我朔方軍民自成一鎮,保境安民,糧餉或可自籌,但求法理通達,名正言順。
若朝廷必欲解散我部,收我之地,則恕難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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