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之前講過的案件,是張顯光利用炸彈襲擊運鈔車進行搶劫。
而今天這起案件,則是歹徒直接攜帶炸彈闖入銀行內部實施爆破。
這兩起案件確實有不少相似之處:
第一,主犯都姓張;
第二,都是家族式作案——張顯光帶著親兄弟動手,而本案的主犯張書海更是動員了全家,妻子、兒子、妹妹、侄子全部參與;
第三,作案手法都是先用炸彈爆破,再實施搶劫;
第四,目標都是銀行;
第五,最後一案搶到的金額相近,都在200萬元左右。
不過,兩人也有明顯區別:張顯光家境貧寒,而張書海卻曾風光一時;張顯光最終妻離子散,張書海卻一度擁有看似圓滿的家庭。
張書海案是一起典型的高智商犯罪,屬於家族式集團作案。
國內多位刑偵專家曾總結出此案的十個突出特點,使其與其他案件截然不同。
話不多說,我們直接進入正題。
張書海,1955年5月24日出生於河南省平頂山市葉縣下李鄉侯莊村。
那是一個相對閉塞的村莊。
從下李鄉到侯莊村,大約十公里的路程全是坑坑窪窪的土路。
張書海就在這個小村莊出生和長大。
他家在侯莊村四組,有三間坐北朝南的大瓦房,院子裡還有兩間東廂房。
直到2001年案發,這處房子在村裡仍屬上乘。
張書海有一個大他13歲的同母異父哥哥,以及一個小他9歲的妹妹張玉萍。
妹妹出生時,哥哥早已結婚分家。
因此,張書海長期生活在一個四口之家。
他的父母都是普通農民,在那個年代,他的童年和大多數農村孩子一樣,平淡而清苦。
說實話,那時候全看天吃飯,能溫飽已是不易。
少年時期的張書海算是個本分的孩子,不偷不搶,也不打架鬥毆。
他在葉縣嶽樓中學讀書,1970年初中畢業。
也是在這一年,他的人生迎來第一次轉折:他決定去當兵。
1970年,高考尚未恢復,對農村青年來說,參軍幾乎是唯一的出路。
村裡每年徵兵名額只有兩三個,報名的人卻超過二十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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