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驚天大劫案》第44章 悍匪張顯光-吞釘(2)

作者:老財迷007·9個月前

然而孩子尚未出生,就在1985年,他因偷竊被警方抓獲,被判勞教三年。

那麼他偷了多少錢呢?僅有兩元四角。

有人或許會問:如此小的數額竟判三年?是否量刑過重?

事實上,他當時已是一名慣犯,再加上恰逢1985年“嚴打”時期,因此依法從嚴懲處。

他服滿了三年勞教期,於1988年獲釋。

他的女友得知訊息後,立即前來找他——並非為再續前緣,而是另有其事。

這名女子前來找他,主要為了兩件事:

第一,是將兒子歸還給他——原來在他服刑期間,女子已經生下了孩子。由於他不在,她只能獨自撫養,如今他既已出獄,自然應當物歸原主。女子態度十分堅決,直言不諱道:“別跟我說廢話,我也不想聽。孩子我放這兒了,要不要隨你。你是摔死、送人,還是怎樣,我都無所謂,反正我不要了。”其言辭之冷酷,令人心寒。

第二,她表示從此二人一刀兩斷,再無瓜葛,徹底分手。

突如其來的“大太子”駕到,曾經的伴侶又決絕離去,張顯光別無選擇,只得將兒子帶在身邊獨自撫養。

然而,麻煩很快再次找上門:

某日,他在一個小賣部門口看人打檯球,便湊上前去觀望。

正當他模仿他人瞄準姿勢時,一位打球者突然回杆,球杆不慎重重撞在他的嘴上。

張顯光頓時惱火,斥責道:“你不能看著點嗎?差點給我打出血!”

對方卻毫不示弱:“我哪顧得上看你?我盯球還盯不過來呢!誰讓你在後面瞎轉的?”

話說到這個份上,在東北幾乎就意味著要動手了。所幸周圍人及時勸開,雙方並未真正打起來。張顯光自覺無趣,便轉身回家。

然而當他穿過一條衚衕時,突然衝出兩個人——正是剛才檯球攤上的那名年輕人和他的哥哥。兄弟二人手持木棍,將他堵個正著,顯然是想報復剛才未盡的爭執。

張顯光見勢不妙,急忙從旁邊的木柵欄中抽出一根粗棍迎戰。

儘管是以一敵二,混戰中他卻佔了上風,一棍將對方一人擊倒在地。

但這一仗也再次將他送進了收容所。

他不清楚自己將會被關多久,是三年還是五年?由於不懂法律,也無人告知,他內心充滿不安。

於是,他萌生了逃跑的念頭。

此前勞教時,他曾聽說透過自殘可以申請保外就醫。

被關押十天後,他不知從何處弄到一枚釘子,毅然吞了下去。

果然,他很快獲准保外就醫,重獲自由。

這段經歷讓他深感後怕。據他後來回憶,釘子劃過喉嚨與腸道的痛苦極其難忍,也讓他徹底怕了。

出獄後,他決心踏實過日子,不再惹是生非。

他與二弟、三弟合夥開了一家小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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