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鄭州後,張書海立刻讓兒子張紅超聯絡張世鏡。
他心想:“沒有你張小馬,我們三個人照樣能幹!”
張世鏡果然一口答應。自從上次分得一萬五千元甜頭後,他對此類行動已是頗為積極。
隨後,三人一同前往那個儲蓄所外圍勘察情況。
為了試探防護措施,張紅超和張世鏡甚至走進儲蓄所,用一個假名存了五百元錢,主要目的是近距離觀察櫃檯玻璃的厚度。
一看之下,覺得“似乎並不太厚”,認為用鐵錘足以砸開。
於是,他們在農業路的一個市場上,花十三元錢買了一把普通的木柄鐵錘。
別看張書海外表粗獷,實則心細如髮。他擔心揮錘砸玻璃時,錘頭與木柄連線處可能因猛烈撞擊而鬆動脫落,便特意在接合處鉚上了幾顆螺絲釘加以加固。
一切準備就緒後,他們將行動日期定在3月3日,也就是農曆正月十六,打算元宵節一過就動手。
正月十五晚上,三人在張玉萍家中進行了周密分工:
張書海:手持獵槍衝進去控制保安,只要制服了保安,事情就成功了一半。
張紅超:用槍威逼營業員,令其交出錢袋。
張世鏡:若營業員拒不配合,則由他掄起鐵錘砸碎櫃檯玻璃,翻入櫃檯內直接搶奪錢袋。
張玉萍:負責在外圍接應,提前攔好一輛計程車在附近等候,待三人得手後迅速上車逃離。她的任務相對簡單,但至關重要。
安排妥當後,眾人便各自休息,養精蓄銳,準備次日清晨行動。
這裡不得不提一下張玉萍的態度轉變。
在張書海第一次策劃搶劫電信局時,她尚且有所勸阻。但自從分得五萬元贓款後,她的態度變成了既不積極參與策劃,也不明確反對,只是聽從兄長安排,讓做什麼就做什麼。
她雖非主犯,卻一直承擔著提供資訊、協助逃跑等後續工作,這也使得最終法院對她的判決存在較大爭議。
第二天一早,行動開始。
四人準時起床,依舊沿襲舊例:燒香拜佛祈求保佑,飲酒壯膽。
七點半,四人正式出發。到達目標地點後,先在附近隱蔽起來,靜候運鈔車到來。
七點五十分左右,運鈔車果然如期而至,一切正如他們連日觀察的那樣。
兩名女營業員快步出來辦理錢款交接,完成後便提著錢袋返回儲蓄所內,運鈔車隨即按響喇叭駛離。
張書海看準時機,心中默數“一、二、三、四”,低喝一聲:“開工!”
他一馬當先衝進儲蓄所。
當時他身穿一件深色夾克,頭戴頭盔,進去後立刻用獵槍逼住保安,厲聲喝道:“別動!敢動就打死你!給我蹲到桌子底下去!”
儲蓄所裡恰好有張桌子,那保安被這突如其來的變故嚇懵了,只得乖乖就範,蜷縮在桌子底下,雙手抱頭,一動不敢動。張書海則持槍緊緊盯住他。
緊接著,張紅超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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