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驚天大劫案》第88章 拿去用,別問來路(1)

作者:老財迷007·9個月前

1995年12月23日,即劫案發生的次日上午11時許,陳恂敏在清遠某碼頭,又將四十萬元現金交給李方偉。

他指示道:“這兩筆錢一共六十萬,你轉交給我手下的包工頭鄭文斌,他知道該怎麼安排。”

之後,陳恂敏便與陳海強一同離開清遠,開始了他們的逃亡生涯。

司機李方偉攜款,並接上何為光的妻子,一同前往花都市,將六十萬款項交給了鄭文斌。鄭文斌從中取出五萬元,作為辛苦費給了李方偉。

隨後,包工頭鄭文斌遵照陳恂敏的指示,為何為光的妻子購買了一套價值十三萬元的商品房,並添置了一些生活必需品。

同時,將一個存有十萬元的存摺交到她手中。

剩下的三十餘萬元,則被以各種化名分散存入多家銀行,這些存摺暫由鄭文斌代為保管。

縱觀此事處理經過,可以看出,儘管何為光犯下大錯險些導致全域性覆滅,但陳恂敏在事後安置其家人方面,確實履行了承諾,顯得頗為“講究”和夠意思。

再說何為光等五人分得贓款後,便分作兩路開始逃亡。

何為光、何永新與吳兆全三人結成一夥。他們先是租用快艇抵達陽山,隨後取道連山,最終進入了廣西境內。

他們的計劃頗為長遠,打算在廣西尋一處隱蔽之地長期潛伏下來,蟄伏數年,靜待風頭過去與陳恂敏的後續訊息。

而何冬海與袁長榮則是另一番光景。

這兩人本是同窗,關係素來密切,加之性格中都帶著幾分莽撞與短視,便自然結伴同行。他們可說是典型的鼠目寸光之輩,行事全無遠慮,只盯著眼前利益。

那何冬海此前便因十萬塊錢鬧過一場,此刻分得遠超預期的鉅款,更是喜形於色,幾乎忘了自己正身處亡命途中。

“這都什麼時候了,簡直是火燒眉毛!”

可即便如此,當那一大堆鈔票擺在眼前時,他還是被狂喜衝昏了頭腦。在逃亡的船上,他便與袁長榮商議起來:

“咱們現在有了這麼多錢,身邊怎麼能沒有女人相伴呢?”

他們二人在外頭都有相好,用現在的話說,便是都養著情人。

“不如把咱們的相好都帶上,找個偏僻山村躲起來,過那世外桃源的日子,豈不美哉?這些錢足夠我們逍遙快活,得趕緊享受才是!”

這二人,實在是難堪大用之輩。大難臨頭之際,他們想的不是如何謹慎隱匿行蹤,而是盤算著如何揮霍享樂,將陳恂敏先前的種種教誨與長遠規劃全然拋諸腦後。

精明如陳恂敏,其計劃中最大的疏漏,或許便是將這等成事不足、敗事有餘之徒吸納進來。

他們如同沉重的拖累,不僅拉低了整個團伙的層次,更可能因自身的愚蠢行徑而連累全域性,真可謂“豬一樣的隊友”。

也正因如此,他們後續的被捕過程,顯得格外荒唐兒戲,令人既覺可笑又可嘆。

錢一分到手,這幾人便打算暫時分頭躲藏,只待有朝一日東山再起,重聚共創“大業”。他們各自選擇了不同的逃亡路線,隱匿於茫茫人海之中。

而我們此刻要細說的,是何為光、何永新與吳兆全這三人的亡命之旅。

分得六百餘萬鉅款後,三人租了一艘快艇,一路疾馳,直抵陽山縣。他們要投靠的是何為光的親妹妹何桂香,落腳處便是陽山縣供電局的職工宿舍。

時為12月23日,劫案發生後的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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